笔者日前从福建省南平市旅发委获悉,自去年10月以来,该市出台多项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政策,所属十县(市、区)也陆续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
据了解,南平市新出台的政策包括《南平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南平市航空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等,将每年安排20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创建品牌、旅游宣传促销和“引客入闽北”、开发旅游商品和特色旅游产品。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建瓯市、武夷山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等十县(市、区)政府也正陆续出台奖励政策,对A级景区、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特色村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创建,大型旅游活动等进行奖励。
同时,对旅行社也扩大了奖励范围,对旅游企业用地、景区营运也加大了扶持力度。在旅游品牌创建、航空奖励、民宿投建、引客入南平等方面加大奖励力度。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章搭盖行为;突出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导游、景区、酒店等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吴健芳)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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