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为乡村振兴提供资源要素支撑等10条措施,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建设美丽、文明、善治、殷实乡村。
在完善保障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资源要素支撑方面,福建省提出三项举措加强用地用林用海保障。
一是加强用地保障,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旧村复垦,拓宽旧村复垦实施范围,旧村复垦新增耕地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用于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在生态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支持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地区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补充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调剂,用于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加强用林保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优先安排林地定额指标;对涉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用林,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即到即审,允许缺件受理、限时补正,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加强用海保障,落实村集体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加快沿海各地村集体海域使用确权和发证工作;对新增的养殖用海,依托海洋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以招拍挂方式全面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出让。(记者 齐培松)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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