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四项措施 支持直播电商发展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6-26





今后,石狮市每年将安排活动经费500万元,用于对接打造网红城市系列直播活动。这是石狮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支持直播电商的若干措施》明确的。

  作为福建省“互联网+”先行试点城市,近年来,石狮依托纺织服装全产业链优势,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体系,有力催生了活跃的电商市场,全市九成以上纺织服装企业均已对接电子商务销售渠道,目前全市拥有超3.5万个电商中小卖家、7个淘宝镇32个淘宝村,电商日均发货量超过120万件,电子商务成为城市新名片。今年以来,石狮市针对疫情中不少企业产品滞销的情况,提出实施“一十百千万”发展计划,即打造一个网红城市、十个直播基地、百个网红直播机构、千家供货商、万个直播商铺。此次石狮市出台四项措施支持直播电商发展,旨在深入开展“产业攻坚年”活动,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助力“网红城市”建设。具体措施为:

  打造网红城市系列直播活动。每年安排活动经费500万元,用于对接抖音、快手、拼多多、淘宝等直播平台,举办品牌服装直播节、网上交易会、带货大赛;鼓励各专业市场、直播基地、机构、高校举办包括短视频、直播等各类型直播电商活动。

  重点扶持十家直播基地。打造一批产业带直播电商基地。对于符合如下条件的直播基地,由石狮市政府授予产业直播基地等牌匾,优先推荐为现代服务业示范项目: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直播间数量30间以上,年直播带货超过3亿元;服务合作本市50家以上企业;签约网红(主播)合计粉丝数超过1000万人。

  直播人才政策支持。对在石狮市从事电商直播的网红主播、短视频制作、营销等人员,纳入该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在参与新市民积分时给予50分加分。优先推荐电商直播企业、直播运营基地等作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试点企业,由企业直接自主认定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对每年培训直播实操人员2000人以上的行业协会、直播基地、机构、专业市场等,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招商奖励。对于入驻石狮市的直播电商企业、直播服务机构、经纪公司(MCN),对本市地方经济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其对本级留存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于签约主播50名以上、对本市地方经济贡献200万元以上的,进行“一事一议”综合支持。(许小雄)


  转自: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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