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户多人口”家庭用电优惠认定条件放宽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6-03





  5月3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官网挂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前,满5人的家庭用电有优惠。怎么去申请这种优惠?通知进一步放宽认定条件。


  2021年4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文规定“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即增加后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36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361-7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701千瓦时及以上;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30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301-5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501千瓦时及以上。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通知指出,在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文规定的一户家庭人数认定依据的基础上,申请人可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户口簿等予以佐证直系亲属关系。供电部门在收到相关佐证及证明材料后,可认定一户家庭人口数量。


  对于同一登记地址家庭人数满5人及以上符合条件,但户口簿(或居住证明材料)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可在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中任选一地址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手续。 


  转自:新快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