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划定22个产业发展保护区,共计36.01平方公里,并明确区内不得新增开发商品住宅类经营性房地产项目。
佛山是制造业城市,但近年来规模减量和低效发展两大困境日益突出,高明区也是如此。一方面,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大量产业用地通过功能转变改造为城市居住、商业用地,产业用地面临逐渐流失的风险;另一方面,长期以村镇为主体的发展模式造成产业用地布局破碎、使用低效、存量规模巨大。统计数据显示,高明区现状工业用地为41.11平方公里,但纳入登记的低效产业用地有422宗,面积超2万亩,占已办证工业用地面积的40%,土地产出率较低。
为保障未来制造业的用地空间,佛山市专门出台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及城市棕线管理办法,按照“保大保优、集中连片、分类分级、提高效益”的原则确定了全市352处产业发展保护区并针对其管理范围划定了城市棕线进行保护。在此框架下,高明区划定的22个产业发展保护区中,有产业园区12个、产业街区7个、产业地块3个。全区划定棕线22处,其中一级控制线13处、二级控制线9处。
“产业发展保护区内不得新增开发商品住宅类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除公共利益需要外,用地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非产业用途。”高明区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棕线原则上不得进行修改,一级控制线因省以上重大项目或市级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需要方可修改,二级控制线需市级以上项目建设或完善片区公共配套设施方可修改。
目前,一系列用地保障和鼓励集约利用的措施正在产业发展保护区实施,如创造条件优先完善城市棕线内产业历史用地手续;鼓励根据产业项目的产业类型、生命周期、项目规模等因素,灵活选择弹性年期出让或先租后让的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和持有成本;土地使用权人对产业用地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改造后增加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无须补交土地出让金。(记者 肖乃花)
转自: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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