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加大对乡村产业的投入。1月8日,珠海举行《珠海市关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最近印发实施的《珠海市关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乡十条”)获得企业积极响应,申报企业达到60多家,2019年用于“乡十条”的奖励金达到8000万元,比以往对产业的扶持资金大幅度增加。据透露,珠海每年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资金或将达到1亿元。
珠海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郑焕松称,“乡十条”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配套建设用地指标,解决珠海市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约瓶颈。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各区向省购买相关指标解决建设用地规模及水田占补平衡缺口问题。郑焕松介绍,农业的休闲旅游项目存在用地难题,为了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珠海2019年为这些项目特意安排了400亩用地指标,“我们是全省成功实施点状供地的首个城市,今年还要继续实施这个政策。”
根据“乡十条”,在珠海市投资新建或扩建农产品加工厂及配套专用冷库的经营主体,项目竣工投产后,总投资额达2000万以上的(包括建设加工厂、专用冷库及相应冷链物流配套设施投入等),按总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经营主体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乡十条”鼓励支持远洋渔业企业积极参与远洋渔业的开发。支持在珠海市注册的远洋渔业企业新建造或购置新建造的远洋渔船,船长20米(含本数)至40米(不含本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40米(含本数)至50米(不含本数)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励;50米(含本数)至60米(不含本数)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60米(含本数)以上给予一次性250万元奖励。同时,对获得国家和省补助的渔船,珠海市给予获得补助资金总额的20%进行叠加奖励。
“乡十条”鼓励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获得国家一等、二等、三等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5万元、20万元;获得广东省一等、二等、三等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获得珠海市一等、二等、三等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
据介绍,今年珠海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抓三个重点: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大湾区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应中心;建设高标准国际渔业物流港,打造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
转自: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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