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将采取一系列产业扶持措施支持中医药产业(陇药)的发展,其中包括全面落实中药材税收优惠。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企业技术创新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开展中医药购销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对甘肃地产药材品种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农产品税收抵扣政策。同时,加快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集中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种植基地,良种生产基地每亩补助2000元,种苗繁育基地每亩补助1600元,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补助400元。(记者 金琳 李祥林)
转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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