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川渝地区、黑龙江省公积金贷款将实施新规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4-07





  近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据悉会议明确重庆川渝两地间已初步建立了跨区域转移接续和互认互贷机制,职工在成渝地区间转移住房公积金的,由“两地跑”变为“一地办”,办理时间由1个月压缩为2至3个工作日,办理要件简化为1张表,真正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另外黑龙江省从5月1日起,《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该办法中增加了一条,异地公积金贷款及贷款审核和发放时限等新规。内容包括:异地缴存也可向购房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贷款审核时间提速 明确偿还资金回收顺序;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办法还明确指出,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可以超出实际支付额度;黑龙江省各地公积金中心应利用本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可联网核实的信息,缴存人不需重复提供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者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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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第二步: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第三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第四步: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第五步: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早在2015年9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提出,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2016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事项:


  明确异地贷款使用条件;1、不得对异地贷款设置附加条件;2、因地制宜确定异地贷款额度;3、统一规范缴存使用证明材料。


  各地公积金贷款进展如何呢?


  北京:2019年,北京发放异地购房贷款345笔、26565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购房贷款总额104436.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7149.46万元。


  重庆: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642笔98165.15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04260.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48892.46万元。


  成都: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752笔182926.9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11029.4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84356.86万元。


  转自:房产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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