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噪音扰民,菏泽执法部门开出一张2.8万罚单!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8-11





近日,菏泽定陶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7月份行政处罚公示》,小编注意到在公示中,因夜间噪音扰民,菏泽一人被处以2.8万元罚款,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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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前款规定的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居民。


第三十六条


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期间严重超标的,应当责令其停业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经限期治理仍不符合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



  转自: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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