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自贸区协同发展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2-06-16





  日前,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发展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正式获批成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协同发展先导区,将立足自身雄厚的产业基础、开放的发展环境、完善的配套服务,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共同构筑优势叠加、联动创新、协同发展新格局。


  聚焦三重目标 发挥自贸区示范引领作用


  作为自贸区哈尔滨协同发展先导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深化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黑河、绥芬河三个片区以及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化协同发展先导区、大庆协同发展先导区对接合作,在制度、产业、平台一体化创新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聚焦东北改革开放先行区、龙江创新发展示范区、冰城营商环境样板区三重目标,力争到2025年,探索系统集中、综合配套的复制推广新模式,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服务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哈尔滨协同发展先导区实施范围涵盖了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批18.5平方公里政策区和辐射带动区域,区域总面积60平方公里,重点实施八大任务、23项创新举措,在“十四五”期间,通过“应复尽复、全面推广”黑龙江自贸区经验,实现自贸区片区、协同先导区共享联动、模式创新、业态更新,达到投资贸易便利化、法治环境规范化、金融服务完善化、社会治理智慧化目标。


  实施八大任务 打造新时代高层次开放平台


  哈经开区将与自贸试验区及其他协同发展先导区协同发展,打造新时代高层次高能级的开放平台。


  ——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丰富贸易便利化创新应用场景、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打通区域联动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丰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场景和土壤,为推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提供支撑、积累经验。


  ——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成果创新。通过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贸易便利化改革、促进金融开放创新、推动政府体制机制创新,优先复制推广黑龙江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积极复制推广全国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争创制度创新新优势。


  ——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管理服务创新。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法治环境、共同争取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积极承接改革赋权,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做出更大突破,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外合作创新。通过持续加强对俄跨境特色合作、依托深哈对口合作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对接,整合先导区资源,更加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及东北亚经济圈发展,以深哈合作为基础,积极对接深圳“双区”建设经验及资源。


  ——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共享融合创新。通过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实施联动协作招商机制、建立双向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构建多要素联动发展新格局,与自贸试验区建立联合招商、人才交流、资源共享工作新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推进深度融合发展。


  ——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创新。通过提升跨境电商综试区平台能力、建设高质量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动协同先导区内企业人才资质互认,整合协同先导区优势政策和产业资源,秉承“共谋、共享、共建”原则联动提升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开放型经济平台发展能级。


  ——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产业体系创新。通过创新布局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系统搭建产业联动发展机制、统筹构建区域产业合作新格局,围绕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础和加工贸易园区外向型平台优势,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系统性的全产业链创新,全力构建以外向型产业为主体、产业内外联动体系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示范效应创新。通过支持片区间创新互通发挥乘数效应、建立差异化和精准化招商共享机制,推动各片区智库联盟,集聚高水平智库机构合作,开展线上线下交流研讨,共同促进自贸试验区政策突破。


  转自: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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