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技术培训会上获悉,该省日前印发了《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试点工作方案》,选定五常市、哈尔滨市双城区、富锦市作为省级试点,先行开展工作,并为全省进行经验总结推广。
黑龙江省作为全国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省域全覆盖评价试点,具有耕地面积广、土地集中连片、土质肥沃的优势。按照自然资源部的部署,黑龙江省将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引领,积极推进耕地质量等别评价;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导向,积极推进耕地产能评价。为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和跨省耕地占补平衡构筑坚实基础。
黑龙江提出,通过资料收集和实地调查采样、处理,核算全省各县级行政单元内耕地质量指数和耕地产能指数,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全省耕地进行耕地质量和耕地产等别划分,完成县级和省级相关成果的编制,为耕地合理保护政策的制定和跨省耕地占补平衡提供基础数据。
为了给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黑龙江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技术指导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两个月时间完成试点工作,形成文字、图件、数据库、数据表格和基础资料等成果,于8月底前完成县级成果审核及省级成果汇总。
为确保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黑龙江省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集体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建立中期成果检查制度,在各地资料收集整理和数据库建设阶段,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指导;建立成果审核制度,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检后,报省土地利用监测中心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行性。 (记者 才玉)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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