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十项措施稳外贸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8-15





  近日,黑龙江省出台《支持对外贸易发展十条措施》,持续推动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向高质量发展,夯实外贸发展基础,巩固外贸回稳向好的态势。


  支持培育外贸自主品牌建设,发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带动作用,实施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行动计划。


  支持资源类产品进口,鼓励对周边国家开展资源开发合作,扩大资源类产品进口,重点支持木材、纸浆、化肥、铁矿砂等产品进口。


  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有条件的、成熟的商品市场申报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或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出口业务,支持黑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海关、邮政部门合作。


  实施“千企百展”行动计划,组织千家企业参加百场境外展会,引导企业走出去,宣传推介黑龙江省出口商品。


  支持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和设立代表处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商品展示中心、海外仓和物流服务网络等,先期重点在德国、俄罗斯及韩国建立黑龙江商品展示中心,展示黑龙江省名优商品,打造黑龙江商品的境外窗口。


  支持服务壮大外贸主体,充分利用哈尔滨新区,哈尔滨、绥芬河两个综合保税区,境内外园区,引进加工类企业和与广东对口合作机制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项目,壮大对外贸易主体。


  全面推进通关便利化,重点协调解决外贸企业遇到的贸易环节制度性障碍及有关困难,联手打造优良的外贸营商环境,加强对外贸企业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充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支持外贸企业融资增信、风险抵押、关税保险保证金和银行倒贷等,发挥政府和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引入有实力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


  加大信保支持力度,支持具有承保出口信用保险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保业务,扩大出口信保国别市场覆盖面,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外贸出口。


  支持开展外贸集疏运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面向欧亚物流枢纽区及国际贸易大通道,完善外贸集疏运服务体系,推动班列的健康发展,实现借港出海、东出西进、南北贯通。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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