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新路径,发挥科技引领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作用,近日,洛阳市出台《洛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实施办法》,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的奖励政策。其中,联盟围绕洛阳市优势产业牵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并经洛阳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最高补助1000万元。
据悉,《办法》中所指的联盟是经科技部、河南省科技厅、洛阳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职业大中专院校、科技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办法》提出,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联盟的牵头单位,洛阳市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洛阳市“565”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力且被洛阳市科技主管部门纳入重点支持范围的联盟完成独立法人机构注册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同时,按照独立法人机构年度销售收入的10%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连续补助3年。
对联盟牵头、旨在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且能形成产业链或者产业集群、符合立项要求的相关研发项目,可依据《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指引》,予以立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100万-300万元。经联盟论证推荐并由联盟成员单位承担、符合立项要求的科研项目,可按照《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指引》予以立项支持,支持额度为100万-300万元。对联盟围绕洛阳市优势产业牵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并经洛阳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按照平台实际建设投资资金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平台给予100%的运营资金奖励,上限500万元;同时,按照平台开展服务收入的15%给予奖励,上限100万元。
《办法》还鼓励、支持联盟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创新龙头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鼓励、支持联盟提升创新创业承载、支撑和服务能力,建设一批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鼓励、支持联盟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引进一批以技术合作、技术交易、成果转化为主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联盟依托产学研合作桥梁,参与组织引进一批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较强产业化能力的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此外,《办法》规定,要对市级联盟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价机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交流合作制度和年度自评价报告制度;洛阳市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对市级联盟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对不合格的市级联盟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扶持与奖励政策的资格;国家级、省级联盟的绩效评价油科技部、河南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记者 罗晓燕)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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