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今后也能办本科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1-15





     山东将建全国唯一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昨天,教育部与山东省共同召开“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媒体见面会,我省职业教育将大变革!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的《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将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把办学自主权还给学校;打破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籍限制;优质中职可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半数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应用型,畅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通道。今年,我省将率先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山东样板”。

  提高院校办学自主权

  领导干部是职业院校的“关键少数”。意见提出,我省将探索公开遴选聘用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公办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科学的选用、培养、交流、退出机制,让政治家、教育家管好办好职业院校。

  为强化资源整合、提升职业教育整体贡献度,意见提出,以设区的市或县(市、区)为单位推进技工学校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发展,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对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可按程序加挂技师学院校牌,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的机制。

  同时,意见强调,将把办学自主权还给学校,把责任落到学校,“5个办学自主权”实行事后备案。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

  职业教育耗材多,办学成本高,没有真金白银的支持,不可能有大的发展。意见提出,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提高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根基,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教育”是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基础要求。意见提出,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支持山东把中等职业教育确立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培养基本劳动者和一般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

  着眼各类人才成长对不同类型教育的需求,意见提出,我省将协同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探索举办文理高中、科技(技术)高中、语言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综合高中,不同学校不同特色,构建多样化课程体系。

  意见还强调,将让中职生和高中生“双向流动”。探索逐步打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在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的地方,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

  培养更多务实致用人才

  2019年,“百万高职大扩招”备受关注,如今山东也交出了自己的扩招“成绩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高职实际扩招11.46万人,超出规定任务4.61万人,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意见提出,支持山东进一步加强扩招后高职学校师资、教材、学制、条件、管理等方面保障,在确保质量型扩招上做好表率。而在职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意见还释放了更多重磅利好。

  面对工业4.0对技术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的技工已经难以适应越来越复杂的工作任务,需要大批复合型、创新创造型技术技能人才。意见指出,支持山东把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更多务实致用人才,确保办学既能“上接天线”、又能“下接地气”。同时,高职院校也将能办本科教育了。

  意见提出,支持山东以高水平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建设为突破口,在进入“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还提出教育部为山东增加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指导山东制定本科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这就意味着,从本科高校到高职院校,我省将成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高地,从本科到硕士、博士,职业教育的人才的学历提升路径也更加通畅。

  同时,意见提出4项举措,畅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通道。支持山东系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双高计划”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专业硕士。

  未来,我省新增的专业学位硕士点招生将以招收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本科和高职院校同等学力毕业生为主,新增本科(含专升本)、硕士招生计划分别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招生类别由山东自主确定比例,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大力支持优质中职发展

  日前,“双高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群正式发布,这也被称为高职学校的“双一流”。据悉,山东现有65所国家中职示范校,位居全国首位;15所“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居全国第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意见从学校、专业两方面提出措施:一是重点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教育部滚动支持山东20所左右高职学校列入“双高计划”;二是重点建设300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群)、15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除了支持优质高职,根据意见规定,我省也将支持优质中职的发展,优质中职可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意见提出,支持山东遴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

  近年来,山东投入1.93亿元,开发了一系列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体系,有力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升。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办有质量、有标准、有尊严的职业教育。意见提出,修订开发500个左右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开发国际通用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建立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与实施评价体系。还提出,聚焦课堂“主阵地”,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

  质量由“第三方”评估

  学分存“银行”的制度也将在山东落地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山东省学分银行,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落地工作机制、标准体系和实现路径,实现基于能力标准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间学习成果的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为国家资历框架建设提供试点经验。

  未来,职业教育质量将纳入“第三方”参与评价。意见提出,制定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评价标准,实行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改组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行业指导委员会,对职业院校办学和产教融合效能开展评价;把第三方评价评估结果作为对相关院校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技能大赛也要“转型发展”,山东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一位。为让大赛惠及更多学生,意见提出,支持山东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开放式、普及性大赛新机制。

  “职教二十条”提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意见明确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责任,鼓励支持大型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支持国有企业办好做强职业院校,推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率先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还提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与学校合作办专业、办二级学院,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

  把好职教师资“准入关”

  师资力量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托,为解决职业教育师资短缺问题,建立专业化的职教师资培养体系,意见提出3项过硬措施:支持1-2所院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分专业支持一批高水平工科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探索有条件的优质高职院校转设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或开办职业技术师范本科专业。

  在培养更多职教人才的同时,也要把好职教师资“准入关”。意见提出,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要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探索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招收教育硕士,定向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在高水平教师引进上开通“绿色通道”。《意见》提出,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

  要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灵活的薪酬政策可以起到强烈的激励作用。意见提出,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鼓励中外合资企业办学

  如今,我省职业教育的对外开放度在逐渐提高,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将先进经验传播到了发达国家。为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的对外开放度,意见提出,支持国(境)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在山东开展合作办学,探索国(境)外知名企业在山东独资办学,鼓励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在山东举办职业院校;同时支持山东职业院校在国(境)外建设“鲁班工坊”;四是加快推动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通互认,试点证书培训资源双向交流,提升技能证书国际化水平。

  意见提出,让国际经验中国化,建好青岛中德职业教育基地,总结基地“双元制”试点经验,推广建立中国特色“双元制”模式;推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与德国、瑞士等国家的企业、职业教育机构或行业协会深度合作,进行本土化实践,探索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

  如今,在不少人看来,还存在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为着眼于解决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问题,让技术技能人才成为“香饽饽”。意见提出,清理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试点建立若干技术技能创新创业示范园和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设定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称号,遴选山东省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同时,我省还将建设山东职业教育研究高端智库,筹建山东省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院,开展职业人才供需研究。

  意见还提出,修订《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表彰奖励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县(市、区)和院校,在墨子、鲁班、奚仲故里的枣庄市建设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和职业体验馆,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好声音。

  今年起,我省将启动《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工作。今年,我省将率先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山东样板”;明年,将进一步厘清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本质、特征、内涵、地位等;后年,“三年成事”,用“山东样板”为“职教20条”有序推进和落实,提供重要支撑。


  转自: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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