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蒙阴县新鲁平民大药房、蒙阴县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沂蒙商城店等8家药店,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销售一次性使用口罩等行为,该局均以简易程序,对各药店当场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
1月30日,临沂市蒙阴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蒙阴县新鲁平民大药房从2020年1月30日开始未明码标价销售四季抗病毒合剂、复方金银花颗粒等部分药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
1月31日,该局在对蒙阴县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沂蒙商城店、蒙阴县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刘官庄店、临沂市登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蒙阴康寿堂药房3家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均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该局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
2月4日,该局对蒙阴县易芝堂大药房、蒙阴县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路商业街店两家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一次性使用口罩的违法行为。该局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
2月5日,在对蒙阴县百姓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联城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未明码标价销售强力牌感冒灵颗粒、感喻牌复方氨酚烷胺片。该局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
2月9日,蒙阴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蒙阴县同真堂药店从2月8日开始未明码标价销售玄麦甘桔颗粒、黄连上清丸、龙胆泻肝丸、肤痒颗粒、清火栀麦片等药品,构成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该局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
临报融媒记者 王晓
转自:临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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