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核酸日采样能力560万份,每日单检最大核酸检测能力14万份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2-07





  2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通报近期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普及冬春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市核酸检测能力,以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情况。


  当前国外新冠疫情仍处于高发态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随着春节临近,市民回乡探亲、走亲访友等集中流动性增大,为最大限度降低春节前后人流、物流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行前报备并做好健康管理措施。省外入临返临(返乡)人员要主动与抵达目的地联系,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请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根据国家的“六不”要求,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除高、中风险地区外的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期限”,昨天我们组织专家重新整理国家和省工作要求,下发了《冬春季入临返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临指办发〔2021〕11号),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低风险地区、其他低风险地区来人政策进行了解读。


  二、加强服务能力提升,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全市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共60家,核酸采样人员1.4万人,日采样能力达到560万份,每日单检最大核酸检测能力14万份。为方便返临人员核酸检测,市委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入临返临人员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指办发〔2021〕13号),尽量缩短群众检测等待时间,要求增加采样点的数量,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置1处采样点,在返乡人员较为集中的村居增设流动采样点,实行定时定点预约分散采样,防止人员聚集。各县区已将采样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合理设置集中服务点,将密接者、次密接和境外来人、中高风险地区来人等高风险人群与入临返临返乡人员(非中高风险地区)分开管理,原则上每县区至少设置1处具备隔离功能的集中服务点,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工作流程管理和废弃物管理规定,并保持24小时全天候运转。


  三、严格医疗机构内部防控措施,织密织牢院感防控网。


  一是严格落实应检尽检。全市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及其他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全体工作人员等人员的实时、即时和定期核酸检测。截至目前,共开展定期核酸检测12轮,检测115万人份。


  二是严格落实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全体人员(包括医护药剂、行政管理、进修实习等人员及在院护工、保洁、保安、后勤、餐饮等外包服务工作人员)、患者和陪护人员每日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发热及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是严格就诊患者管理。加强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排队区域引导,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推行电子支付方式。


  四是加强陪护人员管理。继续加强住院病区封闭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发放陪护证。陪护人员“定人定岗”,固定活动范围,防止交叉感染。


  四、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监测“哨点”作用。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


  乡镇卫生院要对发热就诊患者进行登记、汇总、上报,同时引导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各区县每天应对乡镇卫生院留观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天统计上报发热患者接诊、诊疗、跟踪管理情况,扎紧防控藩篱,把各类风险降到最低。


  全市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我市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加强领导、协作联动,宣传动员、全面摸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冷链食品和进口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严格防范新冠病毒“物传物、物传人”风险。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面


  一是依托“山东冷链”系统,掌握企业底数。截至2月3日,全市“山东冷链”系统注册在营冷链食品相关企业7240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88家、食品小作坊79家、食品销售单位2566家、餐饮单位3854家、物流单位276家、贮存单位26家、屠宰企业151家);其中,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企业139家(其中生产企业35家、经营企业55家、餐饮服务单位17家、屠宰企业23家、运输企业7家、第三方冷库2家),直接从事冷链食品进口的企业54家。


  二是建设运营专仓,严防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落实省冷链组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全面检测、全面消杀、全程追溯”要求,于去年12月初以来,共建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10处,其中市级1处、蒙阴县1处、重点企业专仓8处;目前专仓日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能力1000吨左右,预约排队1天以内,在全省压仓时间最短;完全能够满足全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检测消毒的需要。专仓运行以来,进口冷链食品日报备量约800吨,截至2月3日,全市共完成集中核酸检测、消毒进口冷链产品集装箱1252个、共31506吨,未检出阳性产品,有效防范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


  三是加强监管检查,严控关键环节。我们始终严防死守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四道关口”,坚决防范“物传人”风险。市冷链专班 8个督导组,坚持每周赴各县区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区专班及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密检查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月3日,对存在不符合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行为的企业,停业整顿100家,公开曝光65起,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3人。


  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方面


  一是组建专班,快速行动。元旦以来,落实省非冷链组要求,以临指办发〔2021〕3号印发了工作方案,抽调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临沂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等11个单位人员组建专班,抽调15人集中办公,快速启动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


  二是宣传发动,全面摸排。发布了公告和预防性消毒流程,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知晓率。第一时间进行摸排,初步摸排相关企业711家,其中生产企业260家、销售企业314家、进口集装箱运输企业137家。动员企业使用“山东冷链”系统“非冷链”功能进行注册报备,至2月3日全市注册876家、货物报备255条、空集装箱报备33条、异地来临沂消毒报备4条。


  三是凝聚合力,严格防控。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全面预防性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至2月3日,共进行集装箱把手消毒1242次,内壁消毒965次,货物外包装消毒44852件,运输工具消毒1023次,从事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作业1524人次,核酸检测1313人次、结果均为阴性。


  四是密切配合,协查处置。出台了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市县联动、协同配合,稳妥处置了进口非冷链货物涉疫通报事件3起。调查处置1家使用进口涉疫乳清粉作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隔离职工50人,对涉疫物品、外环境进行采样676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外环境消毒,剩余物品作无害化处理,对产品销往的220家企业和用户进行电话风险提醒。调查处置枣庄市通报的1起涉疫奶枣经销商线索,采样检测40份,结果均为阴性。根据枣庄市通报线上购买涉疫奶枣的1136条线索,追踪、隔离接触人员3908人,全部采样检测目前均为阴性;追查封存剩余产品309件,对剩余奶枣及外环境采样897份,除兰陵县1份产品样本阳性外、其余均为阴性;目前已对剩余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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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记者问


  问:春节临近,市民对返乡过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都比较关心,请介绍并解读一下市民从外地返回临沂需要履行的手续和有关注意事项?


  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我们临沂的实际,有关入临返临人员需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规定。省外入临返临(返乡)人员请主动与抵达目的地联系,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


  二、行前报备。省外入临返临(返乡)人员、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请通过微信扫码或登录“爱山东”APP,使用“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申报,主动报备。


  三、健康管理措施


  1、一是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临。二是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临,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来临(所有地区)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上人员来临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于1、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一次血清抗体检测。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下辖区县)的低风险地区来临(所有地区)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来临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检测(不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于抵达当日第一时间到指定的集中服务点或集中采样点进行登记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未出具前请在集中服务点或集中采样点等候。以上人员于返回第7、14天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省外返回我市农村地区(按山东省下发的返乡范围界定:县域、城市“城中村”、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结合部等)的人员,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来临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临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检测,每隔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其他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上述防控措施至2021年3月8日结束。


  四、严格遵守规定。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临报融媒记者 江岩


  转自:临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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