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临沭县“气质”最佳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4-08





  4月8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今年2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临沭县位居榜首,“气质”最佳。


  2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临沭县(4.28),最差的是沂水县(5.09),排名依次为:临沭县、蒙阴县、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南县、罗庄区、兰山区、经开区、高新区、河东区、平邑县、费县和沂水县。


  另外,3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6家,查处环境违法行16起,已立案处罚16起。现将3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1、莒南县伟达养殖有限公司


  属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刘洪米;


  违法行为: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2、临沂市兰山区梦玛纱窗加工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李红强;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未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市兰山区金邦木业板材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刘 伟;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市龙岳瓷业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周光美;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长和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张凤军;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山东永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赵 莉;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山东万润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李兴德;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正大机械有限公司


  属 地:经开区;


  法人代表:张宗晓;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已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但未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山东凯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属 地:经开区;


  法人代表:梁秀强;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已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


  料,但未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兰陵县冠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刘明丽;


  违法行为: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杨洪朝;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沂水恒泰机械厂


  属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李燕军;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山东泰基石化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黄建飞;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临沂致坤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尚金娜;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费县正方板材厂


  属 地:费 县;


  投 资 人:米永峰;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管理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莒南县公道养殖专业合作社


  属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李公道;


  违法行为: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报融媒记者 衣方杰


  转自:临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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