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自治区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现行的科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该文件依据“科技兴蒙”政策精神,在“简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改进科研项目费用管理、改进科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办法、改进项目资金拨付方式”4个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新规定适用的范围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落实,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面赋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精神,赋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出台了这个文件。
转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