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产业规模较快增长,规划“十四五”期间,形成年产800万千瓦以上风电整机及其零部件、4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电池及组件、360万千瓦以上储能装备、5000套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电堆系统、800台套以上制氢及工业副产氢提纯设备、40万吨以上储氢设备的生产能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通知》同时要求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成一批自治区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在风电、光伏、氢能及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建成2-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
在风电领域,要求加快现有产能升级改造,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整机产能利用率。适度发展风电整机制造,重点发展叶片、发电机、增速机、轮毂、主轴、定转子、法兰、轴承、控制系统等核心配套零部件,提高零部件区内配套能力,着力打造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基本形成与自治区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相匹配的风电装备生产能力,努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的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基地。(江临秋)
转自: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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