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国土资源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意见》明确,积极支持、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从今年起连续三年每年为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安排不少于80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其中21个省级重点镇和省级以上特色小镇不少于100亩,并单列管理;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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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厅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的整体管控,统筹谋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最大限度保护耕地、园地和其他自然生态用地,促进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加快推进“多规合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同时严格保护耕地,夯实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基础。
四川厅强调,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城镇建设用地供应结构,适当控制工业用地,优先安排和增加住宅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城郊菜地和水田。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鼓励现有园区兴办小微和乡镇企业功能区,鼓励采用灵活的供地方式。(记者 赵蕾)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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