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争取中央港口建设费及内河航道基本建设转移支付资金24.51亿元,重点支持内河航运和沿海港口同步建设,努力发挥水路运输运能大、成本低、能耗轻、污染少的优势,推动内陆城市通江达海及港口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方面,支持实施京杭运河航道扩容提档。山东争取资金11.25亿元,重点支持济宁、泰安、枣庄3市京杭运河段航道、船闸等6个工程建设,提高主航道和区域性重要航道通行能力和效率,充分发挥京杭运河通江达海纽带和辐射作用,带动沿河产业带兴起。其中,支持京杭运河马兰大桥二级航道整治7亿元,按照Ⅱ级航道标准拓宽浚深,以适应京杭运河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和船舶航行安全的需要,对建设京沪综合运输大通道和完善山东省综合运输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支持沿海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山东争取资金13.26亿元,推进东营、潍坊、威海、日照4个港口的航道、导堤、防波堤等7个项目建设。
转自: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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