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对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鲁网8月3日讯 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官方网站获悉,聊城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对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聊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未尽职审核即核销贷款,未按规定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批准和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聊城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贷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聊城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此前这两家银行已因多项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2017年7月14日,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前调查不尽职,未按规定审核借款用途真实性和受托支付条件,未按规定监测贷款资金用途,被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8日,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未严格监测信贷资金用途,被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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