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营收增长隐忧:未按规定使用保险费率屡次被罚成顽疾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3-29





  近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保险.601336)发布2020年年报,公司保险业务收入1595.11亿元,同比增长15.5%。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在新华保险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在2018年被银保监会罚款后,该公司山东分公司也因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在2020年被处罚。


  营收上升利润下滑


  2021年3月25日,新华保险发布《2020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5.38亿元,同比增长18.3%,保险业务收入1595.11亿元,同比增长1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94亿元,同比下滑1.8%,扣非后净利润143.57亿元,同比增长12.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华保险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保持在70.8%的高位,奠定总保费持续增长坚实基础;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的比例为53.6%。


  按照险种划分。2020年,新华保险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79.63亿元,同比增长174.5%;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03.50亿元,同比降低11.1%;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07.09亿元,同比增长48.4%。


  从渠道来看,2020年,新华保险个险渠道优化产品供给,加大线上营销力度,注重队伍有效发展,实现保费收入1173.99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159.19亿元,同比增长4.8% ;短期险保费51.50亿元,同比增长15.0%;续期保费963.30亿元,同比增长8.5%。


  《电鳗快报》注意到,2020年,新华保险修改增员选才标准,推行新版基本法管理队伍。截至12月末,虽然公司个险营销规模人力同比增长19.5%至60.6万人,再创历史新高。但该公司月均合格人力12.8万人,同比减少3.8% ;月均合格率23.8%,同比下滑9.2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2617元,同比下降22.7%。


  同期,新华保险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397.29亿元,同比增长45.6%,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56.67亿元,同比增长36.0% ;续期保费166.23亿元,同比减少2.4%。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复工复产延后并面临经营管理困难,团体保险业务发展受阻。2020年,新华保险实现团体保险保费收入23.83亿元,同比下降0.5%。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2020年新华保险投资组合总投资收益率为5.5%,净投资收益率为4.6%。其中,债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投资金额5671.71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58.8%,较上年末减少6.8个百分点。股权型金融资产投资方面,投资金额2062.90亿元,在总投资资产中占比为21.4%,较上年末增加2.7个百分点。


  被处罚后依然违规


  截至2020年末,新华保险在全国设有35家分公司。2020年,公司约57.7%的保费收入来自山东、河南、北京等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区域的10家分公司。2020年,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保险业务收入153.23亿元,同比增长14.5%。


  《电鳗快报》注意到,作为新华保险保费收入主要来源之一的山东分公司,却存在违规现象被处罚。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020年7月16日发布的信息,经查,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至2019年3月,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承保的4份短期团体意外险和团体健康险保单的实际承保费率大幅高于报备费率;承保的36份团体保险保单和3份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建意险保单的实际承保费率大幅低于报备费率。


  时任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张俊国、团险部经理张建军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被罚款20万元;张俊国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张建军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电鳗快报》注意到,此前,新华保险已经因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处罚。


  《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1号》显示,新华保险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


  根据新华保险出台的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按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执行。该费率浮动未按照公司备案的费率执行。上述期间,新华保险共计承保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上述附加险16.68万件,涉及保费2089.2万元。其中,16.63万件费率按照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收取,涉及保费2079.8万元。


  时任新华保险市场部总经理罗晓晖,时任新华保险副总裁李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新华保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新华保险罚款30万元。


  此外,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019年12月5日发布的信息,自2015年4月份起,新华保险淄川支公司未经批准在博山区以“新华保险”的名义开展保险业务,对外招收营销人员。以上事实表明,新华保险淄川支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未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孙耀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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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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