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安:如何看待“蜘蛛侠”马云的行为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黄少安    时间:2021-01-25





  马云就像蜘蛛侠,出道至今一直趴在“互联网”上,而且一直高调地存在着,最近其“蚂蚁金服”上市被“约谈”、受阻,又一次成为经济领域关注焦点。从经济和经济学的角度,到底如何评估马云及其行为?对马云作为资本家和企业家的作为,评估应该主要是:是否优化了资源配置和增加了社会总福利。马云的企业行为和资本行为可以被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电商”;第二阶段就是互联网平台发展“互联网金融”。


  一、马云第一步做了什么?


  马云的企业实质上干了什么?这是应该判断清楚的。实质上就是发现了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商业机会,同时发现了国家对互联网商业领域没有相应的法律和规则约束,至少规则和监管是严重不足的,即有很多制度“空子”。于是马云以企业家和资本家天生的敏锐,创办了以“网购商品”为核心的商业企业,在互联网的“空子”中迅速发展,其商业模式彻底改变了商业业态,也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民的消费行为,从而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生活模式。当然马云自己也发了大财,成为著名企业家和资本家,马云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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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在给学生讲课时,就提出“要客观理性地认识和评判马云式企业和马云式行为”。我说过:第一,我不赞赏这种“钻空子”行为,但是我不能否认和批评,因为没有违法;第二,马云和马云的企业对技术创新没有实质性贡献,互联网技术本身的创造和发展跟他没有关系,但是他确实很好地利用了互联网技术,就是人们常说的“互联网+”;第三,马云如果赚了大钱后能够大量投资于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我会赞扬,但是人家不从事技术创新,是其理性选择。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企业家和资本家都去创新技术。技术对于资本来说,没有高低新旧之分,只有“能否带来足够利润”的区别。在此可以顺便说一下前一段时间讨论的华为与联想两个企业。国民几乎一边倒地抨击联想不搞核心技术创新。其实,我们可以赞扬华为的技术创新及其成效,但是不必抨击联想。因为对于企业家和资本家而言,目的是企业发展和资本的利润,技术研发和技术应用只是手段,手段的运用服从于目的,这是马克思经济学的观点。不同企业在不同阶段的约束条件不同,企业家的偏好也可以不同,是使用既有技术还是自己研发技术,是使用最先进的技术还是一般技术,甚至摈弃先进技术,是企业自己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是动态可变的,只要不违法,就不应该受到抨击。


  我专门给学生出了一个题目:如何从资源配置和社会总福利角度评估马云和马云的企业?告诉他们只需要做几个方面的统计分析,不需要复杂的经济学工具。主要是以下几个数据统计并对比一下:


  第一,马云的企业成功了,多少中小实体商业企业破产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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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搜狐


  第二,马云的企业创造了众多的就业岗位,包括满街跑的送快递的和其它环节的,同时也造成了原来众多商业企业员工失业。把二者统计出来,对比一下。


  第三,马云的企业创造了GDP,把马云的企业创造的GDP与原来众多商业制造的GDP统计出来,对比一下。


  第四,马云的企业也是为国家纳税的,需要把他的企业纳税额与众多破产的商业企业的纳税总额统计出来,对比一下。


  第五,中国14亿人的消费,是有巨大消费红利的,原来众多中小商业企业的资本都是中国人的资本,可以查看一下马云的企业的资本结构,从而能看出14亿消费者的消费红利的分配结构。这里只是想从红利分配结构上描述一下。


  我告诉学生,上述几个方面我没有结论。只是引导他们去做统计分析,因为我们经济学是用数据说话的。有统计,有分析,有比较,我们的判断就有客观依据。


  二、马云第二步做了什么?


  马云行为的第二阶段就是近期再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平台,涉足金融。实际上这一行为早就谋划好了,只不过这次“蚂蚁金服”想上市被“约谈”、实际上被“叫停”成为一个标志。怎么看这一次涉足金融的行为,在此不去关注细节,只看行为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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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金融”领域仍然是法律、制度极不完善的领域,是有“空子”可钻的,也充满商机。作为具有企业家和资本家精神的马云自然不会嗅不到,他想进军“网络金融”是再自然不过的行为。就已经实施的行为看,充分体现了马云的精明,利用自己少得可以忽略不计的资本投入,充分利用金融制度的漏洞,多次加杠杆,比上一次做“电商”更有技术。第一步做的就是实质上不断用国有控股银行的资金来作为自己发展的初始投入;做成(上市)后再继续发展,将大限度地抢夺金融资源和传统银行业务。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好像也只是竞争手段问题,但是关键是竞争的规则。


  至于马云这次进军网络金融的行为,到底对资源配置和社会总福利产生什么影响?因为没做成,所以没有办法进行统计分析和比较。不过,其实经济学是有办法分析的。可以用“反事实计量方法”进行定量分析,有兴趣的可以去做。


  三、怎样看待马云“钻空子”


  同样是“钻空子”,为什么上次利用互联网搞“电商”成功了,这次为什么没有得逞,而是被官方高层“约谈”?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金融业对国民经济而言太敏感,影响面太广,影响太深,监管也确实更难,国家理应控制更严格;第二,上次做“电商”影响或收割的是千千万万中小民营商业企业,而这次动的是国有控股银行的大蛋糕,不同桌上的不同蛋糕,谁吃、怎么吃、能否抢吃和怎么抢吃,肯定不一样。说实话,马云因为第一步太顺太成功,高估了自己而不太顾及“吃相”。


  马云是个企业家和资本家。从个体而论,企业家和资本家善于“钻空子”,寻找发展和发财的机会,是天性,无可厚非,不能以道德标准或个人喜恶评判;从社会而言,只要有空子就会有人钻,马云不钻,李云、赵云们也会钻,实际上也不只是马云在钻互联网的空子。没有人“钻空子”,就不会发现和堵住“空子”,制度和规则就不能完善。所以,马云式的钻空子,客观上应该有助于制度的构建、修补和健全。


  马云在互联网时代取得了商业成功,也成为政商界的贵宾、社会的宠儿和年轻人的偶像,尤其是2015年从美国访问回来后,马云的话语更多、热度大增,许多词语经过马云转述或改述就成为“马云语录”,被一些读书不多的年轻人奉为座右铭。这些在网络时代和知识快餐时代都不奇怪,就像娱乐圈的明星行为和年轻人的追星行为一样,属于一种社会现象,存在自有其社会基础,不必论是非。但是,对于现代社会、尤其是年轻人而言,理性认识创业、树立科学创业观很重要。利用互联网创业当然是创业方式之一,但是,远远不是创业的全部或大部分,更不要荒唐地以为:互联网就是一切,能够生产出吃穿用品来。


  四、希望“约谈马云”事件起到完善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引导良性竞争的作用


  这次“约谈马云”事件影响很大。衷心希望其作用是积极和深远的,不能构成对马云和所有民营企业的打击,而是:第一,以此为契机,弥补网络金融领域巨大的法律制度和具体规则的“空子”,也包括其它领域的“空子”,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尽快完善起来;第二,充分认识网络企业主要通过两个机制或途径实施垄断:一是垄断平台,二是垄断数据,甚至垄断数据从而垄断或控制人群,政府针对网络企业的特征,尽快制定科学的、特定的反垄断法或相应条款;第三,制度、规则完善起来后,希望马云等还能依法做网络金融;第四,特别希望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提高自己的经营水平,不能靠“不准别人做”而使自己能做,应该能够与国内外同行在同一规则下展开高水平竞争而做大做强自己,同时,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法制化、常态化,提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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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安

著名经济学家,长江学者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2004年度孙冶方经济学奖,首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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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西泽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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