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进一步扩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 确保2022年实现市级全部三星以上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0-20





  2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人员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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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总体架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介绍,去年以来,山东省组织开展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在各市县自主申报基础上,遴选出5个市、11个县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确定4个市、12个县作为预试点,分级、分类、分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山东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提速,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前撞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进一步扩大省级试点范围,以点带面,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从试点到全覆盖,确保到2022年实现市级全部三星以上,2025年实现市级全部四星以上、县级全部三星以上的目标。


  为打通数字社会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消弭城乡“数字鸿沟”。山东将开展智慧社区(村居)试点建设,首批将打造3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到2025年力争打造5000个以上智慧社区(村居),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延伸到基层,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据介绍,今年以来山东省已先后有38个市县主动申报省级试点,组织新申报市县进行了资料复核和现场答辩,计划10月底前公布今年第二批试点市县名单。今后,将在扩大省级试点的同时,继续鼓励各市县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建,力争形成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新型智慧城市创建格局。


  此前,山东省根据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8)》,在总结第一批省级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这是山东省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遵循。


  据了解,这套标准主要包括市级、县级、社区三个方面。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突出分级分类。考虑到市县情况不同、任务不同,分类设置了建设指标,其中,市级指标有49项、县级44项、社区24项,每项指标都设置了1-5星五个级别,涵盖“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各个方面。二是注重超前引领。在具体指标项中,既有教育、出行、就医等规定动作,也有5G网络覆盖、IPv6部署、智能照明比例等超前的引领性指标,给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三是体现地方特色。除共性指标外,还专门设置了工作试点、创新示范、宣传体验等地方特色的加分项,鼓励市县积极开展试点创新,打造典型应用和先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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