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服务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对探索“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农业发展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9月10日,从山西省农业厅传来消息,山西省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明确了2018年承担托管服务任务的试点项目县为27个。
据悉,2018年财政部、农业部下达山西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7731万元,完成托管服务补助面积77万亩以上。按照省农业厅相关任务清单,2018年承担托管服务任务的试点项目县27个。2017年承担试点项目实施任务并且按照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继续承担试点任务的临汾市洪洞县、长治市屯留县、运城市万荣县、朔州市朔城区4县(区)每县项目资金450万元,完成托管服务面积4.5万亩以上;大同市阳高县、晋中市寿阳县、晋城市泽州县3县每县项目资金300万元,完成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2018年开始承担托管服务试点任务的太原市娄烦县、朔州市应县、忻州市忻府区、忻州市宁武县、吕梁市文水县、吕梁市兴县、临汾市曲沃县、临汾市翼城县、运城市夏县、运城市垣曲县、长治市长子县、长治市黎城县、晋城市高平市13个县每县300万元,完成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大同市浑源县、大同市广灵县、大同市灵丘县、晋中市平遥县4县每县200万元,完成托管服务面积2万亩以上;晋中市榆次区100万元,完成托管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阳泉市盂县154万元,完成托管服务面积1.54万亩以上;阳泉市平定县77万元,完成托管服务面积0.77万亩以上。
项目补助对象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项目县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山西省要求各试点县要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合理制定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具体补助标准在上述原则范围内由各试点县结合实际制定。(贾蕴)
转自: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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