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降低用电成本 为经济引擎蓄能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0-21





降低用电成本 为经济引擎蓄能——《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解读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山西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采取切实举措降低14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用电成本,支持产业发展壮大,为经济引擎蓄能,更好地促进全省转型发展。

  10月16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侯秉让,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占祥,深入解读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

  实现传统电力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作为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省正在努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6月28日,楼阳生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强调,“要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优势转换战略,把山西的煤炭优势转换为电力优势,把电力优势转换成电价优势,通过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用电成本降下来,集聚先进生产要素”,助推全省转型发展。

  “我省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实现优势转换,助力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张占祥说。

  近年来,山西省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截至今年9月底已经达到957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6706万千瓦,占比70%,但由于这两年省内外用电市场增速放缓,电力供应冗余较大,很多火电企业面临有电不能发的尴尬境地。

  “我省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发展日趋成熟。”侯秉让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和拓展省内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途径。”

  此次四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做出顶层设计,可以充分发挥我省煤电资源优势,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电价“洼地”,打造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地”,能够实现传统电力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从而为山西省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按照负面清单机制,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备案管理办法,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市场方向、政府引导、统筹有序的原则,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方案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措施包括: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的利用小时数不受限制;鼓励燃用低热质煤的发电机组优先参与交易;鼓励以风火打捆方式参与交易等。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按照负面清单机制,由省工信厅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备案管理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享受政策红利。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售电侧改革是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售电市场启动以来,电力批发和零售两级市场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共有249户售电公司列入市场目录。”侯秉让介绍说。他表示,售电公司在帮助电力用户解读电力市场规则、提升中小用户的议价能力、平抑电量偏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幅提升了电力用户的市场化改革获得感。因此《实施方案》明确公开遴选一批技术服务优、综合实力强的售电公司,为用户提供售电服务,推动改革红利全部向用户侧传导。

  据张占祥介绍,省工信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化交易用电企业备案(试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备案的原则、条件、程序、要求等内容,正在组织各市申报备案。

  《备案通知》提出的备案原则是:推进我省煤电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为主,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按照自愿申报、企业承诺、市级审核、公示备案的程序,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备案。

  按照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结合我省实际,此次降低用电成本政策重点支持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14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

  “非禁即入”企业均可备案,在交易平台注册后即可从当月参与交易,享受政策红利

  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化交易是如何操作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进行申报?新投产的产业能否及时享受政策红利?侯秉让和张占祥就社会关心问题做出积极回应。

  据侯秉让介绍,交易的具体过程由山西省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操作层面主要涉及用户侧市场成员注册、建立零售服务绑定关系、开展批发市场交易以及交易执行这4个环节。

  张占祥表示,企业申报主要是自愿申报、企业承诺、市级审核、公示备案的程序。在山西省注册、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按照负面清单非禁即入的原则均可进行备案。但是若企业所属行业和产品、服务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中的;企业生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的工艺或装备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第二类限制类或第三类淘汰类;企业上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和服务合计产值占本企业总产值比重不足50%的,则企业不能被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十三五”以来,山西省电力市场化改革明显加快,经过多年的不断完善,电力市场相关运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市场交易相关规则不断完善,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市场交易体系。截至目前,累计交易电量已突破3900亿千瓦时,向下游释放改革红利超过260亿元,市场用户达到5500余户。

  侯秉让说,目前,电力交易中心已建立了完善的服务程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交易服务,在企业项目新投产或报装后,一经省工信厅备案,不受用户电压等级和电量限制,省能源局将直接列入交易目录,在交易平台注册后即可从当月参与交易,享受政策红利。(冷雪)


  转自:山西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