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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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记者从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获悉,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滕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南沙河镇冯庄党总支书记谢官胜、古石党总支书记李强、南沙河党总支书记高峰等3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1、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谢官胜任冯庄党总支书记期间,冯庄党总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2017年春节,冯庄党总支违规发放福利;同时,谢官胜还存在其它违法行为。2020年6月,谢官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4年至2017年,李强任南沙河党总支书记期间,南沙河党总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其他福利;同时,李强还存在其它违法行为。2020年6月,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8年至2019年,高峰任南沙河党总支书记期间,南沙河党总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2020年6月,高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木石镇独前村党支部书记严永方等3人违规大吃大喝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木石镇独前村原党支部书记严思宇、村委会主任严成祥、原村会计严永方(现任独前村党支部书记)3人以办理村务为名,在该村某饭店多次生活就餐,并将就餐费用记入独前村村集体财务账。严永方、严思宇、严成祥3人对此负直接责任。2020年4月,严永方、严思宇、严成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秋国庆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4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克服“看戏”心态,尤其要对照南沙河镇3起党总支书记违纪问题,深刻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优良传统,建设节约型社会。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注重日常监督,强化执纪问责,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震慑警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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