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接受培训的相关要求,6月9日,卫生院进行为期一天的辐射安全与放射防护初级培训,我院3名放射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参加。
培训期间,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由李天军主任讲授了核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各领域的应用、医用放射源放射诊疗设备、辐射事故应急、辐射事故案例分析等辐射安全与防护方面的知识,本院3名放射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核辐射与防护基础知识的全方位了解。
通过培训,放射工作人员提高了辐射安全意识和防护管理能力,增强了守法意识,保障全院辐射环境安全。(通讯员 李健 神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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