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受害截肢 雇主不愿担责 暖心调解化干戈


善南街道首次启用“N+3”调解模式化解一起雇员受害引发的纠纷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0-13





     近日,滕州市善南街道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室的作用,首次启用“N+3”调解模式,依法妥善化解了一起雇员受害纠纷案,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N+3”调解模式,N代表的是工业园区的调解室,3即在调解室明确1名调解员、1名公安干警、1名律师为园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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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滕州市东沙河街道某居居民关某受雇于滕州市善南街道某公司在颗粒车间从事打料工作。6月20日20时左右,关某在上班打料时,不慎左手被原料缠绕带进运转的机器中,造成左上肢绞伤致缺损。经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诊治后,为关某做了左手截肢手术。住院期间,该公司仅支付了医疗费,对于其它涉及人身伤残方面的赔偿,不同意再支付任何费用。

       案件发生后,关某家属及家族二十余人情绪激动,要求某公司支付伤残赔偿金150余万元,并多次围堵在该公司门口讨要说法。某公司报警劝回后,关某家人竟将关某80多岁的老母亲放在公司办公室内,让其吃住在里面。严重影响了某公司的正常运转。某公司负责人丁某认为150多万元的伤残赔偿金无凭无据,拒绝支付。双方矛盾久拖不解,于是共同向善南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案后,善南司法所所长苗旺把双方当事人邀请到滕州市善南街道“N+3”调解室进行调解。考虑到案情比较重大,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苗所长联系了善南派出所以及善南街道的法律顾问组成工作组对这起雇员受害案进行联合调解。苗所长等人首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摸清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诉求。经了解,关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全家六口人就靠关某一人打工糊口,是家里的顶梁柱。这次关某左手截肢,直接影响到关某的劳动能力,这是关某家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因此提出了高额的赔偿金。苗所长等人了解了关某及家人的想法后,循循善诱,于情于理于法、耐心详细的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关某及其家人降低了对赔偿款过高的期望值。之后,苗所长等人又了解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的想法及诉求。原来丁某认为,关某只在该公司工作了一个多月就发生了此次事故,并且还是因为关某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何况公司已经支付了其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等费用,已经仁至义尽了,因此拒绝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苗所长等人听完丁某的一番话,向丁某分析了利害关系,让其设身处地的为关某考虑,同时明确告知丁某,根据法律规定,关某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佣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强调,不论关某在该公司干了多长时间,只要形成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雇主就得承担赔偿责任。丁某听后若有所思,不再辩解。

     经过“N+3”调解工作室的多次调解,反复就赔偿数额给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某公司除了支付完毕的关某的住院医药费等费用20799.99元,再一次性支付给关某伤残补助金、辅助器材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陆拾万元。赔偿款于协议生效后一次性付清。至此,一起雇员受害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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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雇员受害纠纷案得以高效、圆满解决,是滕州市善南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重视优化法治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的结果。(记者 王颖君 通讯员 苗旺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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