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实施人才及招商新政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7-16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揭牌运行以来,片区已推进实施《总体方案》试验任务138项,复制一二批自贸区改革经验164条,形成创新经验成果140项,其中全国首创16项。市场活力明显增强、泸州市经济高速发展,片区新增注册企业4301家,注册资本384.16亿元,比原存量企业增长5.7倍。


  为更好地建设高质量自贸试验区,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将在人才聚集培养、港航物流发展、金融服务优化、总部经济打造等方面实施新政策。近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召开人才及招商政策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在人才聚集培养方面,着力打造四川省人才副中心。在原有《集聚高层次人才十二条措施》的基础上,推出了《急需紧缺和实用人才引进激励办法》,即人才新政十条。一是扩大人才认定范围,简化认定程序。凡获得博士学位或者航运物流、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等,经认定可作为自贸区急需紧缺和实用人才引进。设立人才服务的线上线下单一窗口,为各类人才提供身份认定、待遇落实等专业服务。二是加大奖励支持力度。对成功落地的急需紧缺和实用人才,给予相应的专项扶持。对在自贸区


  取得中级、副高级职称等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三是简化外籍人才停居留手续。允许毕业一年以内的外籍优秀人才(B类),经自贸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符合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四是实行市场化引才机制。对帮助、支持引进急需紧缺和实用人才到自贸区就业创业的个人、企业或单位,给予引才奖励。


  在港航物流发展方面,加快东向南向开放通道培育力度,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制定了口岸贸易类新政十条。一是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和便利化程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打造“零费用”通关口岸。对港口、保B因查验产生的吊箱、移箱、掏箱、称重费用,予以全额减免;外贸箱消毒、熏蒸费用,予以全额减免;港口、保B智能卡口维护费用、网络通讯费用,予以全额减免。二是纵深推进枢纽通道建设,加强定向扶持力度。东向:水运航线、公路通道补贴后实现与周边港水运同价,电梯船每周4班保障外贸货源和重点货源;铁路通道补贴后实现国铁地铁同价、


  进港铁路和装卸零费用;货代箱量补贴后实现泸州港相对竞争优势。南向、西向:对货物在泸州保B或港口集并,经公路或铁路发运至成都陆港堆场接续蓉欧班列(含中亚班列),以及经铁路发运-广州-全球的外贸货源和返程外贸货源,给予物流通道补贴。三是加大功能平台支持力度。在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按累计进出口货值给予物流补贴,货物进出卡口费用全额补贴,免费提供保税仓。


  在金融服务优化方面,着力壮大金融产业规模,激活造血动能,推出了新政十条。一是对新入驻片区的各类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和营业用房租购补贴,对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专项奖励。二是将金融机构企业所得税和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两免三减半”原则给予支持,并为金融机构高管本人及家属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三是高标准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创新分险、贴息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金融服务等方式大力培育金融市场。


  融资租赁方面,除可获得上述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外,还可享受多项专项扶持政策。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境外融资、开展境外租赁业务、设立特殊项目专业子公司。


  在总部经济打造方面,着力培育总部经济业态,优化产业结构,制定了助推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新十条”。一是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按其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缴已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经营性税收地方留成较上年同比增加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给予五年财政补贴。二是根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给予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补助。三是在办公用房、住房、用地上给予支持或补助。另外对川南临港片区有特殊贡献的总部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形式予以支持。(刘红霞)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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