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江(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永江简历
王永江,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东曹县人,大学文化,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菏泽市(县级)副市长、菏泽市牡丹区副区长、牡丹区委副书记,2006年12月任单县县委书记,2010年12月任菏泽市委常委、单县县委书记,2011年12月任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17年3月不再任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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