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检察打击环资犯罪 提起公诉13358件22543人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17





  长江经济带检察攥指成拳打击环资犯罪


  ◆ 统一司法政策形成跨域监督合力


  ◆ 专家合作圈初步解决损害评估难


  ◆ 以专项监督推动各类小专项行动


  ◆ 加强跨域检察协作修复受损生态


  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11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3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保护有着极其重要的引领和带动意义。


  今年以来,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140件3335人,提起公诉13358件22543人。《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11省市建立的执法司法合力协作保护机制。


  协作办案


  为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全流域、跨区划治理中的制度效能,上海、江苏、浙江等检察机关建立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经最高检批准,联合制定《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建成全国首个跨省际区划诉讼管辖机制,统一相关司法政策,推动形成跨区域监督合力,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水污染治理瓶颈问题。


  上海市白茆沙水域属于东风西沙水源地准保护区。从江苏省海门市交通局拿到港口经营许可的江山公司,在距崇明东风西沙水库不足10公里的上海市白茆沙北水道两侧从事砂石过驳作业,船舶有时发生不按规定处理生活垃圾、海轮违法过驳等情形,对东风西沙水源地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6月12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检察院与海门市交通局会签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备忘录。一个月后,海门市交通局向江山公司发放的港口经营许可已全部终止,白茆沙北水道两侧过驳作业区浮吊船只被全部清退,消除了东风西沙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风险。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祥云告诉记者,近年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建立4地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27项,建立省级交流平台14个,完善跨区划案件办理,服务保障“轨道上的长三角”。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过挂牌督办、交办等方式督促沿江8市检察机关加大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力度。”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说,今年前11个月,通过一体化协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长江保护刑事案件561件、公益诉讼案件1759件,督促治理恢复长江流域被污染水源27处110.6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50.19公里,推动治理被污染水域158.5亩。


  “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长江水产、长江航道等相关机构协作,建立专家合作圈进行损害评估,提出修复方案和赔偿数额,初步解决了生态损害评估难问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鑫说。


  专项行动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沿江检察机关注重加强跨部门、跨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形成长江保护“一盘棋”。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监察、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形成生态保护合力,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各地开展各类‘小专项’行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介绍说,衢州市检察机关开展钱江源流域非法采砂治理专项行动,共办理非法采砂案件29件113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丽水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古树名木专项监督活动,2.7万余平方米土地由道路建设规划用地调整为城市绿化用地,实现原生态樟树群整体原址保护。


  据许祥云介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3年专项行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12件,立案3125件,起诉192件。共同加强沿江港口、水源地、湿地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处置固体废物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根据长江口、新安江流域、沪浙湾区等生态特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


  “今年4月下旬,四川广安、南充、广元、遂宁、资阳5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会签《关于建立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开展打击嘉陵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说。


  “2018年,沪苏浙皖4省市检察机关联合成立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办公室,建立区域协作常态化机制。”许祥云说,4省市检察机关建立“沪浙湾区”“青吴嘉”等跨区域基层检察协作机制;结合长江“十年禁渔”行动,共同开展打击“电捕鱼”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组织长江渔业生态资源保护联合巡查,发布生态检察白皮书;建立“嘉昆太”协同创新圈建设服务保障检察协作机制、金嘉毗邻区流窜犯罪、“道口毒品”犯罪、跨区域金融犯罪检察协作机制,设立互联网区域检察保护联盟,形成打击合力。


  修复生态


  重庆市合川区嘉陵江系长江流域面积最广的一级支流。“嘉陵江右岸盐井街道片区分布有5处关闭矿山和12家在产矿山,存在大量闭矿区生态修复效果差、多数在产矿山未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实施等问题。”梁田说。


  2019年8月1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通过制定方案、专项巡查、咨询专家、现场督促等措施抓整改落实。第一期治理面积达803亩,投入整治资金2730万元,补植植物82031棵。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还将盐井片区其他两个闭矿区和5个在建矿山纳入整治范围。


  重庆市检察院多次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农委等单位开展联席磋商,建立十项衔接机制。加强市内外跨流域检察协作,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探索实施公益诉讼观察员、联络员制度,推动汇聚各方合力。探索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统一行使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刑事、公益一案两查,推动刑事诉讼、公益诉讼紧密衔接、协同发力。


  “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聚焦跨区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问题,开展联合巡河、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工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先琼说,四川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家市级检察院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五分院签署成渝地区“4+2”检察协作意见,在协同联建平台、协作联动办案、协同修复生态、协同保护文物等方面形成共识。(见习记者 赵婕 记者 董凡超)


  转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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