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连改多份拟IPO材料 大客户名称、数据均现冲突 同一供应商采购金额最高相差285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邱德坤 叶晓丹    时间:2017-07-21





  从2016年12月开始,春晖智控(831475,OC)先后发布了在新三板股票暂停转让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拟从新三板转战至深交所的创业板。今年7月13日,春晖智控公告称,目前公司拟IPO的申请处于“已反馈”状态。

  对于出现的数据“打架”等问题,春晖智控在7月初,对其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2014年至2016年年报,进行了大幅度更正。

  不过,春晖智控更正这些文件后,仍无法确定其信披已满足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性等要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不同文件发现,在春晖智控2013年前五大客户中,存在大客户名称、数据不同,第一大客户数据不一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春晖智控董秘陈峰对记者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的春晖智控每经记者叶晓丹摄

  两份文件大客户名称、数据不同

  春晖智控官网显示,公司创立于1993年,前身为中外合资的绍兴春晖冷冻器材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司专业从事精密机电的研发和制造,现已形成石油天然气控制、制冷供热控制、精密机械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

  记者发现,虽然对拟IPO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正,但在春晖智控2013年前5大客户中,招股说明书、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出现了大客户名称和数据不同的问题。

  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的主要客户包括:家用空调生产企业、燃气运营商、加油机生产企业、内燃机生产企业、燃气壁挂式采暖炉生产企业等。2013年的前五大客户分别是:吉尔巴克(GILBARCOINC)、TCL、华润燃气、志高空调以及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而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2013年前5大客户分别是:GILBARCOINC(美国)、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TCL空调器(武汉)有限公司以及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

  除去吉尔巴克与TCL等公司存在合并计算因素,在上述两份文件中,2013年前五大客户的第三、第四以及第五大客户的名称,无法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新三板公司也存在上述问题。遇到该问题新三板公司曾回应,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是按照业务发生单位统计。这意味着,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春晖智控可能未对部分大客户的数据进行合并。

  不过,对比春晖智控的大客户销售金额后,却无法使用上述“回应”。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在2013年的前五大客户中,第三大客户为华润燃气,销售金额2133.86万元;第四大客户为志高空调,销售金额1479.48万元;第五大客户为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142.19万元。

  而招股说明书的2013年第五大客户——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成为2013年的第三大客户,销售金额未变。并且,公开转让说明书对第一、第二大客户的数据分别进行合并后,仍为第一、第二大客户。

  对比可见,在2013年的大客户销售金额,招股说明书中的华润燃气、志高空调,远超过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第三大客户——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但未能进入公开转让说明书的2013年前五大客户行列。

  第一大客户数据无法统一

  除了大客户名称、数据出现不同,春晖智控2013年第一大客户的数据也令人感到迷惑。

  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2013年第一大客户为吉尔巴克,销售金额是2716.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08%。

  而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公司2013年第一大客户为GILBARCOINC(美国),年销售额约为1493.07万元,占比6.64%。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42条、第43条规定,发行人在披露上述信息时,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和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销售额和采购额。

  按照上述规定,春晖智控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是吉尔巴克整体数据;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公布的,只是美国吉尔巴克的数据。招股说明书中也表示,吉尔巴克指GilbarcoVeeder-Root及其附属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GilbarcoGmbH&Co.KG(德国吉尔巴克)、GILBARCOINC(美国吉尔巴克)等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

  然而,公开转让说明书也提到,2013年春晖智控对吉尔巴克的销售金额合并后约为2361.61万元,占比10.5%。

  由此可见,2013年对吉尔巴克的销售金额,招股说明书比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数据高出约355.12万元,占比上升1.58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春晖智控2013年第二大客户的数据,在不同文件中并无数据差异。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对2013年第二大客户TCL的数据合并后,销售金额约为2437.9万元,占比10.84%。记者对比发现,该数据与招股说明书中对应的数据相同。

  对此,记者试图向春晖智控方面求证,并实地探访了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春晖智控保安告诉记者,具体采访需要致电董秘陈峰。于是,记者致电春晖智控证券部,向陈峰表明采访意向,并指出此次采访是与其IPO的相关文件出现数据差异等问题有关。但是陈峰对记者的要求进行了婉拒,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陈峰称,有什么疑问,公司都会在披露的文件当中做出解释。

  同一供应商采购金额最高相差285万

  虽然春晖智控(831475,OC)在近日更正了拟IPO相关文件,但是其供应商问题仍令人疑惑。

  在2016年12月23日,春晖智控发布招股说明书称,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原材料供应商基本稳定。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所需原材料,公司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确保了公司能长期稳定的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主要原材料,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

  可是记者对比发现,春晖智控的前五大供应商出现多项疑点。在招股说明书、更正后的2014年年报、更正后的2015年年报(以下简称2014年年报和2015年年报)中,春晖智控同一年份前5大供应商名称不同,甚至同一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最高相差达到285万元。

  对于数据疑问,春晖智控董秘陈峰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
  春晖智控厂区每经记者叶晓丹摄

  据春晖智控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主要对应公司的以下五大类产品:油气控制产品、燃气控制产品、供热控制产品、空调控制产品、内配产品等的原材料。

  记者对比招股说明书、2014年年报发现,春晖智控前五大供应商存在明显区别。

  招股说明书显示,在2014年,春晖智控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是: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慈溪屹腾金属有限公司、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

  在2014年年报中,春晖智控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是:上虞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上虞市宇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宁波鑫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上虞市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上虞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为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的历史名称,上虞市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为绍兴上虞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历史名称。在排除供应商的历史名称因素,对比上述信息可见,存在两处不同的供应商名称。

  记者发现,春晖智控2014年的第二大供应商,在招股说明书中是“慈溪屹腾金属有限公司”,而在2014年年报中则是“上虞市宇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第三大供应商,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则是“宁波鑫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了春晖智控2015年前五大供应商的名单中。据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春晖智控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是:慈溪屹腾金属有限公司、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宁波斯佳电器有限公司以及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

  而在2015年年报中,春晖智控前五大供应商分别是:上虞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的历史名称)、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宁波斯佳电器有限公司以及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排除企业历史名称的因素后,对比可见,存在两处供应商名称不同。记者发现,春晖智控2015年的第一大供应商,在招股说明书中是“慈溪屹腾金属有限公司”,而在2015年年报中则是“上虞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第五大供应商,在招股说明书中是“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而在2015年年报中则是“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前年同一供应商数据不一

  除去同一年份的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出现不同,春晖智控还存在供应商名称相同但数据不统一的问题。

  记者发现,春晖智控2015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在不同文件中出现大幅度的金额差异。

  春晖智控2015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约为657.77万元,年度采购占比2.61%。而在招股说明书中,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为春晖智控2015年第五大供应商,不含税金额是372.52万元,占比2.36%。

  记者对比发现,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不含税金额,比2015年年报的采购金额要少285.25万元,占比下降0.25个百分点。

  招股说明书与2015年年报之间的数据差异,是否存在供应商含税与否的因素呢?不过,记者换算春晖智控的其他供应商数据,却无法印证该“推测”。

  在招股说明书中,春晖智控2015年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同2015年年报中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名称相同,数据却不一致。

  记者就此换算,以2015年年报中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除以1.17倍(增值税率为17%),得出了招股说明书中采购金额,对应供应商的不含税金额。这意味着,春晖智控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的采购金额,比招股说明书中的不含税金额,增加了17%的税费。

  不过,对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记者换算的结果却不一致。在2015年年报中,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是657.77万元,记者以该金额除以1.17倍后,得出不含税的采购金额约为562.2万元。而在招股说明书中,该公司的不含税金额为372.52万元。

  通过换算可见,在2015年,春晖智控对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无法以是否含有17%的税费来解释。

  针对上述数据疑问,“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陈峰称,有什么疑问,公司都会在披露的文件当中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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