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事件”中隐瞒补充协议 港交所喊孙宏斌加强学习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10-27





  香港联交所的一纸谴责公告,将两年前“并购狂人”孙宏斌与潮汕商人郭英成的恩怨公之于众。
 
  10月26日,融创中国(01918.HK)发布监管者公告称,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融创中国两位现任执行董事孙宏斌及汪孟德违反《上市规则》及《董事承诺》,没有确保发布的“联合公告”及“终止公告”准确完整及不具误导性。
 
  孙宏斌和汪孟德分别在融创中国担任董事长、行政总裁一职。收到此项谴责,他们必须在90日内完成《上市规则》合规事宜、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事宜的24小时培训,以及2小时有关《上市规则》第二章披露要求的培训,并拿到相关遵守规定的书面证明。
 
  整个事件并不复杂。时间倒回至2014年底,潮汕商人郭英成控制的内房股佳兆业(01638.HK)遭遇政府“锁盘”事件,现金流瞬间枯竭,郭英成试图将公司出售解困。
 
  2015年1月30日,郭英成与融创中国签订股份买卖协议,出售其所持佳兆业共计49.24%的股份,总价为45.52亿港元,首批预付款15.5亿港元于当日转给郭英成指定的账户。
 
  彼时佳兆业还深陷债务违约泥潭中,因此上述协议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债务违约已经通过债权人同意或豁免;部分或全部现有债务已经进行重组及再融资,后续不会有可能违约事件的发生。
 
  也就是说孙宏斌必须满足这些先决条件,才有可能“吃”下郭英成的股份。关键点是,在这份股份买卖协议之后,孙宏斌领衔下的融创中国还与郭英成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如融创中国未能达成上述先决条件,股份买卖协议将终止,郭英成可获15.5亿港元;就算达成先决条件,但股份买卖协议没有最终完成,郭英成也可获15.5亿港元。
 
  出人意料的是,这份让郭英成“旱涝保收”的补充协议随即被隐藏,没有随同股份买卖协议一起被公告。随后,郭英成反悔重返佳兆业董事会,并于2015年5月28日与融创中国签订终止股份买卖协议并公告,但那一份补充协议仍然没有公告。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认为事件不仅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规定,还有可能对融创中国的财务产生严重影响,因为一旦股份买卖协议在补充协议所载的情况下终止,融创中国将面临15.5亿港元的损失。此外,孙宏斌与汪孟德的行为也损害了公司诚信,他们应该知会融创中国董事会有关补充协议,从而促使公司遵守所有规定。
 
  从绿城、佳兆业、莱蒙地产,再到如今轰轰烈烈的乐视、万达,孙宏斌已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中的“并购狂人”,但联交所发出的这份谴责,也暴露了其“不拘小节”的个性。
 
  这一事实的曝光,也可以侧面看出彼时孙宏斌与郭英成合作关系破裂的真实原因。佳兆业急速下沉,孙宏斌和郭英成签署了一份过于保守的股份买卖协议,孙宏斌给自己预留了充分退路,但无形之中也为郭英成反悔设置了方便之门,协议中没有对郭英成可能出现反悔设置任何约束条款。(罗强)
 
  转自: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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