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四年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4-26





  4月26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任妍、车柯萌)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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