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校外培训提前收费行为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林霞虹 刘晓星    时间:2021-09-23





  在1年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2年内成效显著。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大力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治理范围包括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涵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实施艺术、体育、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行动方案》指出,各地要建立由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通信管理、民政、卫生、应急管理、消防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1年,2021年10月-2022年7月,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和集中检查。2022年8月-2022年9月,各地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随机跟踪督查,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发现、查处新问题。

  《行动方案》要求,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全省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专项行动期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在现有数量上大幅压减。

  从严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统筹做好面向各学龄段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大力整治违规办学行为

  《行动方案》要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先证后照”,校外培训机构在取得教育部门前置许可(备案)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未通过审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线上校外培训机构,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开展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

  《行动方案》指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以国学堂、私塾等形式替代学生接受全日制义务教育,或者针对初、高中在校生违规进行全日制培训的教育活动,以及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规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考试活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包括违反国家关于授课时间、师资、教材、课程等规定)开展培训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行动方案》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的行为以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费的行为。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动方案》也明确,要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宣传与实际不符或无法证实的内容,通过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虚构师资力量、虚构升学率、虚构考题命中率、虚构教师教育成果、虚构学生成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行动方案》还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培训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时不标明价格、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中秋假期

  突击检查校外培训机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晓星 通讯员穗教宣)中秋小长假期间,广州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突击检查了市内多家校外培训机构。

  9月19日下午,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组会同天河区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对天河区高科大厦、光大银行大厦、购书中心、维多利广场等地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卓越教育(华师校区)、精锐学汇趣(天河北校区)、京翰教育(天河校区)、新鸿书院(天河购书中心分院)和美联英语(维多利广场店)等5家培训机构。其中京翰教育(天河校区)未营业。卓越教育(华师校区)、精锐学汇趣(天河北校区)严格按照“双减”文件执行,无违规培训行为。新鸿书院(天河购书中心分院)从事艺术、书法等非学科类培训负责人表示将依法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美联英语(维多利广场店)从事成人英语培训,但发现一名中学生在进行KET考试培训,鉴于违规行为轻微,联合执法检查组已叫停该培训行为,并进行了口头告诫,该机构负责人将改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9月20日上午,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组会同花都区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对南华教育城、公益路等地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花都区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明师教育(花都南华教育城校区)、卓睿培训中心、深航稀区教育培训中心和学大教育培训中心等5家培训机构。明师教育(花都南华教育城校区)未营业。对新东方、学大教育等抽查课表和培训内容,没有发现违反规定时间开展学科类相关培训等违规现象。卓睿培训、稀区教育从事珠心算、美术等非学科类培训,均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违规培训行为。

  下一步,广州将加快出台《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和“广州双减1+N”文件,健全市、区两级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队伍,将“双减”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处罚、退出”闭环管理机制。


  记者:林霞虹


  转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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