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信的信用情况正在持续恶化。
2018年5月21日,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发出了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7沪华信SCP002”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曾被叶简明视为“企业最重要”部分的上海华信的“信用”,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与考验。
《中国经营报》记者曾在21日下午16时致电一家“17沪华信SCP002”持有机构,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到账,不过今天还有时间,再等等看吧。”
遗憾的是,等待过后,仍然是失望。截至2018年5月21日,上海华信未能筹集到偿付资金,“17沪华信SCP002”不能兑付本金及利息,合计2,088,767,123.29元人民币。
“本次上海华信债券违约与‘华信系’扩张激进、大量应收账款占压资金、债务期限结构不佳、涉外业务和海外并购复杂性高且可控性差等因素有很大的相关性。”前述机构工作人员对记者坦言,“近半年来负面消息频传导致资金流动性紧张,再融资难度加大,成为了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实质性违约
关于这笔20亿债券无法兑付的原因,上海华信方面表示,“受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不能正常履职以及3月1日媒体新闻事件等不利因素的冲击,公司正常经营已受到重大影响。”
一位券商人士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上海华信违约事件可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上海华信通过一系列的并购业务,扩张自身的资产规模,但其总资产的周转率却在不断走低。资产周转率的走低不利于销售回笼现金流,自身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事实上,虽然沪华信外部评级为AAA级,但即使在实际控制人负面信息暴露前,其二级市场收益率也远高于其余AAA债券。
根据公告,公司目前正积极筹措资金,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计划于到期兑付日6个月后兑付。
此前,此笔债券的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曾在5月11日召开持有人会议,且表决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17沪华信SCP002”按期偿还本息的计划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是否已拟定债务重组的方案及债务重组最新进展情况的议案》等5项议案,否决了《关于授权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代为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参与破产、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事项,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上述事项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会计师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担保费用、申请破产费用等费用的议案》和《关于授权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代为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2项议案。
随后在5月14日,上海华信公告了其在5月11日签发的“17沪华信SCP002”到期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前述机构工作人员坦言,在违约前两个月,“17沪华信SCP003”的中债隐含评级已经降至CCC,说明市场已对其违约做出了充分的预期。
一语成谶。
年内兑付总额101亿
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整理,上海华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日在2018年年内的共有101亿元,除了2月14日已经到期兑付的20亿元之外,上海华信需要在6月、7月和8月和11月完成共81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包括本次违约债券“17沪华信SCP002”),11月有一期规模为20亿元的中期票据需要兑付。
巧合的是,同样将于2018年内到期兑付的另外三笔超短期融资券也在5月11日同一天其他地点召开了持有人会议。由渤海银行主承销的上海华信2017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17沪华信SCP003”于下午16时30分在上海裕景大饭店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否决了2项议案。此次债券的兑付到期日为2018年6月25日;由主承销商恒丰银行、光大证券召开的上海华信2017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17沪华信SCP004”于上午10时在杭州市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否决了2项议案。此笔债券的到期兑付为2018年7月29日;到期兑付日为2018年8月20日的“17沪华信SCP005”由渤海银行召集。
除此之外,20亿元的中期票据“15沪华信MTN001”则在5月10日由主承销商国开行召集,下午15时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鲁能希尔顿酒店召开。
截至记者发稿前,需在2018年内完成兑付的上述3笔超短期融资券及1笔中期票据尚无“到期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类公告发布。
触发交叉违约
需重点关注的是,“15沪华信MTN001”“17华信Y1”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增加交叉违约条款议案,“15华信债”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发行人发生其他债券违约时受托管理人应立即通过法律允许的救济方式要求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议案。
此外,“16申信01”持有人会议认定发行人已经发生募集说明书第四节第五条关于“发行人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里列举的违约事件之一,如果违约事件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则要求本期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如果以持有人会议发生日5月4日为起始日推算,“16申信01”或于6月15日提前到期。
前述机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前述议案发行人均未予答复,如果发行人同意或者议案生效,“15沪华信MTN001”20亿元、“17华信Y1”10亿元和“17沪华信MTN001”25亿元可能触发交叉违约,“15华信债”30亿元和“16申信01”60亿元将提前到期。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对记者表示,从发行人的企业主体角度来看,对民营企业来说,自然人股东和高管对其经营管理的影响比国企更大,应特别关注控制权和管理层的稳定性对于发行人经营可持续性和再融资稳定性的影响。
“民营企业更容易因为个人相关风险引起突发的资金链断裂。”
光大证券认为,在金融“强监管”的过程中,前期融资行为“不规范”的民企更容易暴露出问题。
5月15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上海华信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将“15沪华信MTN001”“17沪华信MTN002”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下调信用评级的观察名单。
5月22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决定将上海华信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C,将“17沪华信MTN0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C,并将主体及相关债项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对于上海华信来说,马上又将迎来6月“17沪华信SCP003”的考验。
转自: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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