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处置不良资产 被罚六十万元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8-22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讯   据银保监会网站8月20日发布的河南银监局许昌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许银监罚决字〔2018〕29号、30号、31号)显示,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鄢陵农村商业银行)以同业、理财为资管通道违规处置不良资产;股权质押未进行信息披露;大量股权质押未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
 
  许昌银监分局对鄢陵农村商业银行罚款六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第一章第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高峰在鄢陵农村商业银行以同业、理财为资管通道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的违规行为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许昌银监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五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郑超群在鄢陵农村商业银行以同业、理财为资管通道违规处置不良资产,股权质押未进行信息披露和大量股权质押未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违规行为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许昌银监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五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第一章第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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