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夫妇做微商林志玲代言 产品质量曾受争议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1-30





  明星创业开公司不足为奇,但能够放下“偶像包袱”做微商的却并不多见。不过,中国台湾地区知名女演员张庭及其丈夫林瑞阳的微商事业却做得风生水起。
 
  日前,上海市青浦区官方微信公众号“绿色青浦”发布消息显示,张庭夫妻二人经营的上海达尔威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达尔威”)上榜上海市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名单。该公司代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2018年度缴税总额高达96亿元新台币(约21亿元人民币)。
 
  青浦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认称,上海达尔威获得青浦区最高纳税奖,但具体纳税金额还有待确认。
 
  根据该企业相关微博账号发布的信息显示,吴宗宪、林志玲、曹格等娱乐圈人士都是该公司合作伙伴,而陶虹(徐峥夫人)更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过虽然有着耀眼的明星光环,该公司旗下护肤品也曾陷入过质量问题的争议,而随着新电商法的出台,今后微商业务势必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多位圈内艺人站台
 
  工商信息显示,上海达尔威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本22370万元,所在的行业为批发业。其法人代表和董事长为林吉荣,这是林瑞阳的另一个名字。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注册了庭秘密、Tin‘Secret、TST等与张庭夫妇所做微商产品相关的多个商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品牌产品为“TST庭秘密“活酵母护肤品。据官网介绍,TST品牌由张庭老公林瑞阳创立于1996年,而“活酵母”项目由林瑞阳启动,2014年TST进入电商市场和微商市场,目前旗下有活酵母、冰肌如玉水乳、庭色彩口红等系列产品。官网宣称,林瑞阳是“第一位把活酵母菌商品化的人”。
 
  从上海达尔威的股权结构上看,目前公司的前三大股东为上海广鹏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胜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分别持股36.45%、33.01%、13.07%。
 
  此外,上海达尔威还有6个小股东,分别是临沂瑞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旭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远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文华、匡桂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海旭豪是有张庭老公林瑞阳(林吉荣)、匡桂媛各持股一半;同时林瑞阳还担任上海远昶的法定发表人。
 
  此外最值得关注的是,股东北京最陶然为徐峥夫人陶虹个人100%出资的企业。
 
  事实上,在张庭、林瑞阳二人的微博中可以看到,陶虹徐峥夫妇多次为“TST”系列产品站台。相关微博显示,吴宗宪、林志玲、蒋依依、曹格、吴速玲夫妇等圈内艺人均为公司的合作伙伴,其中林志玲是“TST”相关产品的代言人。
 
  护肤品质量曾受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护肤品曾陷质量风波。2016年曾有消费者崔小姐反映称自己使用了TST品牌活酵母后却“烂脸”。为此,崔小姐与TST客服进行了沟通,对方表示这是正常的排毒现象。但崔小姐前往医院就诊后,被诊断为皮肤发炎。
 
  彼时,张庭在微博发表长文回应称,TST产品“依法合规三证齐全”,且“有专业的第三方检验检疫机构做卫生安全性试验”。张庭解释说,“每个用户的肤质不同,所以会对化妆品产生不同反应”,将会继续联系消费者解决此事。
 
  截至目前,该公司旗下的购物APP“庭秘密”公布了70余种护肤/化妆产品的检测报告,包括备案检测报告和感官理化类检测报告,上述报告的检测日期均在2017年之后。其备案检测报告由一家名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感官理化类检测报告的出具方为国家质检总局化妆品安全重点实验室。
 
  相关公告显示,国家质检总局化妆品安全重点实验室于2011年12月2日通过核查验收。
 
  新电商法将加强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海达尔威的代理不需要代理费或进行囤货,这一运营模式有别于传统微商。
 
  1月28日下午,一位TST品牌代理在电话中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了代理制度及公司结构,“TST免费办理会员,零投资零囤货,公司一件包邮代发,业绩越高返点越高,返点在15%-32%。”
 
  作为青浦区“纳税百强”,上海达尔威2018年度的纳税额虽尚无权威定论,但凭借微商生意登顶青浦区的,其营收规模引人关注。事实上早在2017年,上市公司山东华鹏(603021)曾发布公告指出,上海达尔威当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实现净利润11.43亿元。此外,TST西南大区负责人阿紫在其微博的个人简介中写道,“西南大区旗下800余家集团公司,每月零售销量破4亿,总销量突破80亿。”
 
  不过,随着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微商”模式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微商”从相对私人的朋友圈发展到商业化,界限逐渐模糊之后,如何监管是个难题。但新电商法更多地从交易的实质角度出发,着力于市场安全对其进行规范,将社交电商,尤其是微商这种模式放入监管范围。这有一定的难度但并不是无操作性。
 
  此外董毅智律师提出建议,“微商们应该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在产业链发展及制度变革中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如果只是靠野蛮生长,最终可能遭到惩罚,还是要扎扎实实做好产品和服务。”

       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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