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与司法改革高端对话在京举行


来源:人民网   作者:徐隽    时间:2017-06-02





        近日,以“刑辩律师与司法改革”为主题的高端对话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科学院等的专家学者和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等的刑辩律师参加研讨。研讨会上,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设立的东卫刑事辩护与司法改革研究基地宣告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担任名誉主任,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郝春莉主任担任研究基地主任。

研究基地主任、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郝春莉主任表示,十八大以来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已全面落地,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律师群体不应只是司法改革的见证者与受益者更应是司法改革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东卫刑事辩护与司法改革研究基地将致力于架起改革与实务联系的桥梁,搭建刑辩研究的专业平台,疏通产学间交流的纽带,以研究基地作为智库角色,充分挖掘与研究在刑事辩护与司法改革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进司法改革的纵深发展。共同打造“大师云集之地,观点汇集之所,思想迸发之源”。
 

顾永忠教授表示“刑事庭审制度、庭审实质化、以庭审为中心,均是以辩护律师为中心。审判为中心,便是庭审为中心,也便是以辩护为中心。每年有1百万左右的刑事案件,有130万被告人,不奢求所有案件都做到庭审实质化,但至少对部分公正审判要求较高的案件要庭审实质化。诉讼制度,要追求公正审判的目标和价值,就要重视刑事辩护。比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要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与刑事辩护是什么关系,是否属于刑事辩护,目前来看还未明确。再比如司法责任制与刑事辩护,两者关系很大。十八大以来纠正的38起冤假错案中,都有律师辩护,几乎所有律师提出的都是无罪辩护意见,但这些意见都没有被采纳,以至于冤假错案的产生。“这些问题告诉我们,没有一个良好完善的诉讼制度,刑事辩护很难发挥作用。但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司法制度,便必须要司法改革。探索研究在司法改革中过程中,如何能够进一步加强刑辩律师的作用,也是我们成立研究基地的初衷之一。” 顾永忠说。
 


 

陈卫东教授表示,以审判为中心就是要发挥控辩审三方的作用,但在改革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对辩护律师的重视。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变的是诉讼的格局。当前刑辩要解决的问题: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有没有相关权利,要有什么条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核实证据的范围;委托的辩护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又有什么关系:被告人与律师之间辩护策略的冲突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都值得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刑事辩护对于社会法治的巨大推动作用,认为建立一个完善的司法制度必须要司法改革,良好的司法改革则必须有律师的深入全面参与,而研究基地的成立就是刑辩律师积极参与司法改革的直接体现。
 

研究基地专家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表示:“法治事业是离不开律师的,一个法治国家如果是没有律师或者是律师作用微弱,恐怕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真正的法治国家会重视律师,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律师不会发展,反过来说没有律师的发展我们的法治就不健全,没有律师的参与一切法治的建设都是有缺陷的,近几年国家对律师工作大力加以支持发展,我们律师界也很争气,很敬业,很珍惜自己的这份职业、很珍惜自己在法治建设中的这份作用。”
 

研究基地专家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教授樊崇义表示:“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刑辩律师的发展带来五个挑战与问题:一是如何从非理性转向理性;二是如何从传统的无罪辩护转为量刑辩护;三是从传统的实体辩护转向程序与实体相结合辩护;四是整个发展的趋势如何从对抗走向非对抗。比如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刑辩律师如何参与庭前的谈判、协商和解问题;五是司法机关正经历从严格证明向严格证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模式转换,自由证明中刑辩律师如何进行辩护。这些问题都需要刑辩律师与司法界、理论界共同研究,东卫刑事辩护与司法改革研究基地可以围绕上述问题深入开展研究。”
 

研究基地专家委员、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陈兴良教授认为:“刑事辩护与司法改革联系十分紧密,这里说的司法改革主要是刑事司法改革,第一个是审判中心改革,其二是以审判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给刑辩律师提供了作为的空间,我个人认为庭审为中心并非以法院为中心,而是提供一个讨论的场所,更为强调法庭在处理案件方面的主要作用,主角仍是控辩双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前一改革相辅相成,大部分案件都不是以庭审为主要处理场所而是以审前为主要阶段,律师在这一阶段也要发挥很好的作用。通过庭外案件的协商解决,既能维护案件的有效解决,也能提高效率。”
 

研究基地专家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太云教授认为:“司法改革将为律师执业提供广阔的平台。当前存在的司法的外部干预问题,司法行政化的问题、司法不公开的问题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都是目前司法改革的重点,但细节方面还有待完善,特别需要律师的参与,特别是刑辩律师积极参与改革举措的完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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