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涉纵火保姆在老家陷7起民间借贷案,执行标的达60余万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葛熔金    时间:2017-06-27





  造成杭州“蓝色钱江”小区母子四人死亡的放火案嫌疑人、该户保姆莫某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7日,从她老家广东东莞市第二法院证实,莫某晶在当地身陷7起民间借贷执行案,申请执行标的总额60多万元。

  6月22日清晨,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户女主人和三个孩子遇难。据了解,1802室面积36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当天,警方调查明确这起火灾为放火案,通过保姆专用电梯逃生的保姆莫某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东莞市第二法院27日向澎湃新闻发来的“关于莫某晶有关案件情况的回复”显示,莫在该院有七起被执行案件,其中三起刚收案,暂未采取执行措施,该院将依法执行。因莫某晶名下没有财产也找不到人,无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已于2016年冻结莫某晶在老家东莞市长安镇厦边社区每年约一万元的分红,并在官网发布执行通知公告。

  在这七起被执行人包括莫某晶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四起执行案件的立案时间在2016年,另三起均在2017年6月。

  如2016年10月立案的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与被执行人莫某晶、麦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认定:案涉两笔借款合同关系发生于2014年,均在麦某某和莫某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麦某某无法证明案涉款项被莫某晶用于赌博或还赌债,对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一审判决莫某晶、麦某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蔡某某连带偿还借款1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莫某晶一审开庭时缺席,判决后麦某某上诉,东莞市中院于2016年6月维持原判。

  该案中的麦某某即莫某晶前夫。据介绍,因莫某晶个人名下没有财产,也找不到人,东莞市第二法院执行法官曾到莫与麦某某共同居住过的房子(现由前夫及其父亲居住,产权属前夫家)寻找,但找不到,电话也联系不上。

  因下落不明,法院无法对莫某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2016年,执行法官冻结莫在社区每年约一万元的分红。2017年2月,法院在官网发布执行通知公告,通知莫某晶等履行判决书确定内容。

  另三起暂未采取措施的执行案,分别是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莫某晶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与被执行人莫某晶、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以及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与被执行人莫某晶、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本金分别为5.5万、5万、6万元,一审开庭时莫某晶均缺席,一审判决书均已生效。

  此外,记者在新华网广东频道“广州市法院系统公告送达”栏目中检索到落款为今年3月17日的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称,该院受理的原告胡某某诉被告莫某晶、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向莫某晶公告送达(2016)粤0106民初931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莫某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某某偿还借款3万元及其利息;驳回原告胡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告限令莫某晶自该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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