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莫名连收数月个税催缴单,被证实前单位冒用身份做工资表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王明平    时间:2017-06-30





  收到税务局催税单,连续3月都有一笔1000元的收入需补交个人所得税,德阳什邡一公司技术人员雷健遇到这样的情况,连单位领导都怀疑他在兼职。

  6月19日,雷健收到的什邡地税局催款单显示,他的另外一份“收入”来自成都博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雷健懵了,自己只在什邡上班,怎么会有别的公司给他发薪水?“我一个搞机械加工的,莫名其妙兼职搞园林了。”29日,什邡和金堂两地地税部门启动调查程序,证实雷健身份信息被冒用。他“被缴纳”的509.85元个税下一步将退回。

  蹊跷

  突然收到催税单:有“额外收入”

  雷健来自南充,目前是德阳什邡一航空企业技术人员。6月19日,他突然接到公司账务人员电话:“你到财务室来一趟,有一份税务局的催税单,你尽快来处理。”

  挂断电话,雷健第一反应是:难道有人搞诈骗?他说,自己每月都缴纳了个税,拿到催税单,他就怀疑“是不是整错了哦”?

  地税部门提供的催税单显示,今年一季度前三个月,除了什邡这家公司每月给雷健发薪水外,另外一家公司成都博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博林)每月还向他发了1000元。单位领导都开始怀疑,雷健是不是在外面兼职?为此,他不得不和单位领导解释,自己没有兼职,也没收别的公司一分钱。雷健说,自己每月收入在8000元左右,这个收入在什邡可以过得很惬意了,也没有必要兼职。

  雷健所在的公司于6月20日向税务部门垫付了向他催缴的500多块钱。后来,这笔钱由雷健补交给公司财务。“公司不希望这点钱影响公司诚信,我也不希望这点钱影响我个人征信。”雷健说。

  雷健提供的一份完税证明显示,他1月个税补交141.12,滞纳金6.84;2月补交200元,滞纳金12.5元;3月补交141.12元,滞纳金4.37元。“我一共补交505.95元,实际上我没在这家公司上班,同这家公司也没有任何劳务关系,给我发的工资也是虚构的。”

  无独有偶,雷健收到催税单的同一天,他的几名同事也收到了类似的催税单,樊泽伟就是其中一位。

  樊泽伟说,他被要求补交去年12月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20多块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据表明,一家绵阳的公司当月给樊泽伟发了2000元薪水,樊泽伟并没有收到这笔钱。

  樊泽伟在网上查到的企业电话,联系上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随后,该公司为樊泽伟补交了这20多块钱,他也就没再追究此事。樊泽伟说,他曾遗失过身份证,所以他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盗用了。

  疑问

  还会不会“被缴税”?到底谁在搞鬼?

  钱交了,可雷健心里却踏实不起来,他担心的是,接下来他还会不会“被缴税”?到底谁在搞鬼?

  雷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成都博林法人代表为彭某,所在地为成都市金堂县赵镇,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古建筑工程设计等。

  雷健的爱人是做财务工作的,她查询到成都博林的母公司,是南充的一家公司。雷健通过网络查询到了南充这家公司的QQ邮箱和微信联系方式,并用微信与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一名微信名叫“毛子”的人在微信中回复说:不好意思,是公司员工疏忽造成的,我向你表示歉意,已经及时纠正、望谅解。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成都博林法人代表为彭某,出资人为自然人股东彭某和企业法人南充文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注册信息,记者拨打了成都博林企业联系电话,一名女子接听了电话。该女子自称是公司员工,并不是彭某,但她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据她介绍称,雷健并不是该公司员工,对于雷健的信息是否被该公司冒用一事,她表示不知情。该女子表示“下来调查一下,如果情况属实,公司愿意补偿他多缴纳个税的损失”。

  调查

  公司冒用身份做工资表将被地税部门处罚

  雷健2012年到2015年期间曾在南充一家企业工作,他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人盗用了。

  据什邡当地地税部门工作人员甚涛介绍“雷健身份信息被盗用的可能性很大”,个税管理系统会将同一个身份证号自动比对,有在两处以上取得收入,就将收入合并起来,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就出现了雷健这种情况。甚涛称,一些公司利用真实纳税人的信息做假账,从公司账单上增加支出,减少公司利润,达到逃税目的。

  29日,什邡和金堂两地地税部门就此事启动了调查程序,什邡市税务局方面表示,经过调查已确认,雷健并没有在成都博林兼职,也没有在该公司取得工资收入。“在做询问笔录时,该公司负责人称,雷健并非该公司员工,他们捡到一份雷健的身份证复印件,冒用雷健身份做了一份工资表。”甚涛介绍,目前什邡地税部门已经启动程序,下一步将把误征的509.85元个税退还雷健,此外金堂地税部门将对成都博林法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将进行处罚。

  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介绍,针对雷健这个情况,首先可以以个人信息泄露的名义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次,雷健可向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举报或控告,对企业偷逃税款的行为进行举报。“这500多元钱就是冤枉钱,我不该交。”雷健说,钱虽然不多,但他想知道对方通过什么渠道获得了自己的信息,“如果他们盗用信息,我想追究他们的责任”。

  税务部门也提醒广大纳税人,如果遇到和雷健相同的情况,本人应尽快到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完成证明后,经过税务部门逐级核查,才能最终为本人正名。如果发现有公司违规操作,也可以立即向所属税务部门投诉,情节属实的,该公司依法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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