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法官支招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3-04





  
 
  漫画/高岳
 
  近日,全国各地中小学陆续开学。可是,细心的家长们,你是否留意到开学前后孩子情绪上的异常变化?比如一提起回学校上课就会焦躁不安甚至哇哇大哭,但却不肯说是为什么;每当告诉孩子要跟同学们友好相处共同成长时,孩子却总是低头不语或把自己关进房间。如果你的孩子有类似表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这很有可能是他在学校遇到校园欺凌甚至校园暴力的信号。
 
  面对校园暴力别逞强
 
  16岁的小南是班里叱咤风云的足球队长,同龄的小北则在班里担任班长。一天体育课,班里男生分两组踢足球,小南那一组被对方踢进一球,他忍不住埋怨起守门员来。而守门员是小北的哥们,小北立马为哥们打抱不平,争执中,小南打了小北一拳,二人随后被同学劝开。
 
  小北愤愤不平,认为自己作为堂堂班长竟然被别人揍了太没面子,于是跑回教室拿出一把锋利的蒙古刀,逼着小南当众给自己道歉。小南没当回事儿,说:“你有本事扎我一下试试?”被激怒的小北拔出刀,向小南连砍3刀,致其失血性休克。事后经鉴定,小南为重伤。
 
  小北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小北的家长还需赔偿小南相关损失60万元。
 
  “遇到这样力量悬殊明显过大的暴力行为,一定别逞强。”海淀法院法官助理王晓丹提醒,在校园生活中,不要去挑逗比较霸道和强悍的同学,应避免与同学发生冲突,意见不合应理性沟通。校园内大家应远离操场角落、小树林等偏僻场所,上下学路上,同学们最好结伴而行,尽量不要单独行走。且日常生活中不要崇尚暴力,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是非观。
 
  当暴力来临时,同学要尽量冷静,谨记生命安全永远最重要。“对方要钱就给钱,要物就给物,强迫你道歉就答应。”王晓丹说,此时要做的就是别激怒对方,要善于示弱,斗智斗勇。如果暴力发生在公共场所,要懂得向旁边的大人求助;如果发生在隐蔽场所,要学会观察,寻找一切可能逃脱的机会,摆脱危险处境。事后,应当立即报警或者告诉老师、家长。
 
  当看到校园暴力时,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想办法保护受伤害的同学。要进行双方力量评估,如果可以喝止解决,就不要无动于衷;如果直接介入不是最好的方法,可以到安全处打电话向老师求助或者报警。
 
  遭遇同学欺凌别隐忍
 
  小南被砍成重伤,这遭遇的肯定是校园暴力,那么校园欺凌是何种表现呢?“在学生们发生的玩笑和暴力行为之间,还隐藏着一种行为叫欺凌。”王晓丹介绍,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相关文件,学生欺凌是指在校学生之间发生的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进行侮辱性身心攻击,并通过重复实施或传播,使被欺凌的学生遭受身心痛苦的事件。
 
  在这个定义中,身心攻击和遭受痛苦是最为核心的两个要素,缺一不可。那么,到底何种身心攻击,以及遭受哪种痛苦才算校园欺凌?据介绍,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肢体欺凌,主要包括殴打、推挤、吐口水等;言语欺凌,主要是通过口头言语进行直接攻击,比如取侮辱性绰号、辱骂、讥讽、恐吓等;社交欺凌,通过共同排挤、孤立某个学生,使这个学生被排挤在团体之外从而产生精神痛苦;网络欺凌,通过QQ/微信等网络媒介散播伤害被欺凌者的言论、图片、视频等,使被欺凌者在更大范围内被围观;财物欺凌,通过毁损对方物品达到凌辱的目的,或者向对方索要钱财获得优越感;性欺凌,是指以同学的身体特殊部位为取笑对象,拍摄、散播、描写令被欺凌者不舒服的相关图片影像。
 
  “校园暴力往往对受害者身体直接造成伤害,而校园欺凌则更多地对受害者心理造成伤害,这是二者最大的区别。”王晓丹说,孩子们在学习之余,要学会和同学友好相处,团结友爱,尊重理解他人,不给同伴起绰号,不歧视弱小的小伙伴,不与同学积怨。此外,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到学校,更不要炫耀自己的财物。
 
  遇到欺凌,不要害怕、哭泣、顾虑,不要忍气吞声,这会让欺凌者认为你很好欺负,继续欺负你,一定要勇敢地跟欺凌者作斗争,明确自己的立场。如果因为害怕而忍气吞声,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会助长对方气焰,导致下一次欺凌事件的发生。
 
  “面对被欺凌的同学时,同学们不应嘲笑和躲开他们,而是要鼓励和安慰他们,或许我们在他们哭泣的时候送上一张纸巾,或者我们给他们一个微笑,这都有可能拯救他们的命运,改变他们的一生。”王晓丹强调。
 
  预防孩子受伤多关爱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55.12%的校园暴力案件因发生口角、小摩擦等琐事而引发;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件中,更是高达67.44%是因琐事而起。
 
  由此可以看出,琐事往往可能酿成恶果。与此同时,有不少未成年人觉得自己年龄小,出了事也不怕。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张莹介绍,此前在校园普法过程中就发现,不少未成年人认为:“我还没满18周岁,就算犯了法也进不了监狱。”
 
  “这个想法,错!错!错!刑法第十七条说得明明白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张莹指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同样应负刑事责任。
 
  通过调研,海淀法院发现,校园欺凌或暴力行为容易助长欺凌者的攻击性倾向,导致欺凌者形成攻击性、破坏性等不良人格,慢慢地,欺凌者会产生孤独、焦虑等消极情绪,增大反社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有调查数据表明,中小学时期的欺凌者进入社会后,犯罪概率高于平均水平。对于被欺凌者,他们则往往会遭受严重的精神创伤和生理、行为不良反应。
 
  从小教育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权利,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家庭和全社会应更重视学生的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法官指出,许多孩子被欺负了都不敢告诉家长,这就要求家长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应给他们足够的安全感,让孩子感受到家庭和社会支持的力量,让孩子知道父母和社会都有能力保护他们,引导孩子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敢于告诉家长,而不是怕被指责,“让孩子感受到更多的关爱,就会让孩子充满力量、充满智慧”。
 
  除了让孩子感受更多关爱外,还有心理专家分析,朋友多的孩子不容易成为欺负者的目标,大多数施暴者都是欺软怕硬的。因此,创造机会让孩子通过不同渠道交朋友也是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的有效方法,朋友多的孩子自然会对自己更有自信。
 
  对于如何及时发现孩子被欺凌的问题,张莹说,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孩子表现出孤独、不自信、不愿上学、人际交往障碍等问题,或者频繁出现头痛、胃痛、失眠、噩梦等生理反应时,家长可试探性地询问孩子发生了什么事情。与孩子交谈时要保持平和心态,尽量避免“你怎么这么窝囊”等负面话语,以免使孩子产生抵触心理。孩子遭遇校园欺凌后,还可能会直接或隐晦地向家长诉说或求救,家长此时应主动跟孩子进一步沟通,找到根源,帮助孩子解决问题,引导孩子正确面对。如果家长不予重视,简单否定孩子,或者给予不正确的建议,就会错失解决问题的机会,从而导致各种问题的发生。
 
  此外,法官建议家长发现异常端倪时,应立即与班主任老师联系,请求老师进行调查是否存在欺凌行为。如果孩子确实被欺凌了,则建议家长通过老师进行处理,并主动配合学校工作,而不是直接找对方家长理论,避免矛盾升级。(记者徐伟伦)

       转自: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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