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6成多发生在农村乡镇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6-04





  近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全省近两年千余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为样本,对侵害农村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所有案件中,在农村、乡镇生活的占绝大多数,为65.9%,平均被害年龄9.7岁,其中一半多的农村儿童不满10周岁。就个案而言,年龄在13岁的农村未成年被害人居多。


  据山东高院副院长傅国庆介绍,全省侵害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针对农村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犯罪尤为突出、拐卖拐骗儿童案件占比降低但网络犯罪特征越来越明显、农村未成年人易成为严重暴力甚至是黑恶势力犯罪的受害者等特点。在农村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中,67.7%的案件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且大多是熟人作案,有79.1%的未成年被害人与犯罪人相识,23.5%的案件发生在邻里之间。


  傅国庆称,农村一直是拐卖、拐骗儿童的重灾区。近两年,全省法院不断加大对收买被拐卖儿童人员的打击力度,通过遏制买方市场,进一步减少买卖儿童犯罪。全省法院拐卖儿童案件由2016年73件下降到2019年26件,但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从2016年占比6.8%上升到2019年的19.8%。


  “一些犯罪分子在网站上隐匿发布‘送养’‘领养’信息,为非法收养儿童提供帮助,非法牟利,既扰乱了我国收养秩序,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傅国庆说。


  随着法治乡村工作的不断推进,近两年,针对农村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明显下降。2019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儿童案件分别比2018年下降37.5%、58%和37.5%。而一些滋生于农村的黑恶势力逐渐抬头,他们刻意拉拢招募当地未成年人,教唆、引诱他们实施犯罪,组织胁迫未成年少女卖淫,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法律严惩。


  傅国庆说,在严重暴力犯罪中,农村未成年人常成为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后的无辜受害者,因农村邻里纠纷被杀害的未成年人占19.1%;因父母婚恋纠纷(家庭琐事、离婚、一方出轨等)迁怒孩子致死的案件有42.4%,甚至出生几个月的婴儿也未能幸免。


  “农村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家庭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往往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全省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侵害农村未成年人的暴力、性侵犯罪和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数据库,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办好法治课堂,对未成年人加强自我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为乡村振兴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傅国庆说。


  转自:法制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清明祭||梁学章:英雄不死,精神永存 清明祭||梁学章:英雄不死,精神永存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