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设立人感染鼠疫疫情防控线索报告奖励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8-08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旗委宣传部官方微信8日发布公告称,为切实做好乌拉特中旗鼠疫防控工作,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设立人感染鼠疫疫情防控线索报告奖励。医疗机构报告疑似鼠疫病人经核实确诊的,奖励20万元。


  公告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旗鼠疫防控工作,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鼠疫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设立人感染鼠疫疫情防控线索报告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药店)、首诊医生、群众发现发热病人、急死病人和来自鼠疫疫源地(疫区)的疑似鼠疫病人,接触过自毙鼠及患病野兔、旱獭、狐狸等野生动物,并伴有咽痛、发热、淋巴结肿大等症状者,要及时向旗疾控中心和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报告,报告电话:0478—5912787,0478—5912457。经核实确诊的,且该报告线索对防控疫情扩散产生重要作用的,对报告医疗机构、首诊医生和群众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举报人信息。多个报告人报告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报告人。


  三、奖励标准


  1.医疗机构报告疑似鼠疫病人经核实确诊的,奖励20万元。


  2.首诊医生报告疑似鼠疫病人经核实确诊的,奖励5万元。


  3.群众按照“三不三报” 要求报告疑似鼠疫病人,经核实确诊的,奖励1万元。


  四、注意事项


  鉴于当前我旗鼠疫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要谨慎进入鼠疫疫源地,如有鼠疫疫源地的旅居史,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及时赴定点医院就诊。


  特此公告!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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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旗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截图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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