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要借助科技专家更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作者:王华庆    时间:2012-01-09





“十二五”规划强调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从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集约型增长,从外延式增长转变为内涵式增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与创新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而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则可以为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积极支持。实践证明,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是社会变革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引擎。在当前全球孕育新一轮创新竞争高潮、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选择。

  科技进步与创新不仅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样,金融支持科技进步与创新也离不开科技专家的支持。只有金融专家与科技专家积极配合互动,相互支持,才能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因此,近年来,银监会配合科技部等部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评审的指导意见》,不久前又与科技部等八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力求通过调整优化监管政策,促进金融与科技结合,引导商业银行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业务,不断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中国银行业协会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贯彻实施上述政策,联合会员单位开发了“科技专家选聘系统”。该系统是配合信贷支持政策,防范信贷风险,提高银行贷款决策科学性的重要手段。金融机构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时,对专业性的科技咨询服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有大量的高质量的专家资源,以及能够有效发挥这些资源的服务体系。通过科技部对国家、地方科技专家资源的整合,借助中国银行业协会开发的科技专家选聘系统,将更好地实现科技专家与金融服务的对接,适应和满足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评定的专业咨询服务的需要。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重视这一系统,共同完善这一系统,积极利用这一系统,并以此为契机,借助科技专家更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推动金融对科技的支持,主动与科技联姻,共同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是要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把落实自主创新战略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对重点科技工作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通过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要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积极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支持力度,在自身业务范围内,尽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二是要积极探索,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商业银行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对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尽量简化审贷程序;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放开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和仓单质押贷款的发放。探索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业务。通过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和产品,开展信贷、投资、债券、信托、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三是要创新金融组织形式,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商业银行可在国家高新区,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为专门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积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并在实践中完善科技专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评审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机制。

  四是要通过风险补偿、担保业务补助等增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多元参与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要综合运用资本注入、业务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和积极性,创新担保方式,加快担保与创业投资的结合,推进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五是要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和差异化的考核机制。要继续深化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等六项机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六是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在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和信用调查等信用中介的作用,有序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推动和引导科技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更新投融资观念,为科技和金融结合奠定基础。

  同志们,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道路还很长。我相信,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在科技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中国银行业与科技的结合发展一定能够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在此,我也希望中国银行业协会在现有科技专家选聘系统基础上,进一步贴近一线需求,深入调研,精心组织,加快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更好地为银行提供科技型咨询服务。本文根据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2012年1月5日在“中国银行业科技专家选聘系统发布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整理,略有删节。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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