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无锡科技支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周萃    时间:2012-01-05





“我们最初和无锡市科技局的工作人员接触时,他们根本不相信农行能建立真正的‘科技银行’。无锡市有上千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局为其奔走,总共才帮助6家企业获得了融资支持,对信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严重缺乏信心。”农行江苏无锡分行负责人回忆起他同无锡科技局最初接触时的情形,至今记忆犹新。

  2010年9月26日,农行无锡科技支行成立——这是江苏省银行业和农行系统设立的第一家专业科技银行。截至2011年10月末,农行无锡科技支行已向73户企业授信3.6亿元,其中56户用款3.2亿元;以无形资产抵押和个人信用保证的企业超过20家。

  农行无锡科技支行成立以后,带动了当地一批银行纷纷建立“科技银行”或开展相关业务。目前,江苏省已有9家正式挂牌营业的科技银行。

  建立“真正”的科技银行

  在农行无锡分行负责人看来,“真正的科技银行”必须具备“科技”和“中小”两大特征。“按照人民银行的标准,500万元以下贷款算‘小微企业’贷款,我们科技支行的户均贷款额在200万元~300万元之间。科技支行只专注于‘中小’,企业一旦成长起来,超出了科技支行服务的范畴,一定会坚决地把他们划归到其他网点管理。”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让科技支行专注本业,农行设计了特别的运营机制:对科技支行不下达存款、中间业务和效益等传统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指标;只对科技支行所涉及的科技中小企业授信户数、放款户数、销售成长、新金融组织合作等目标进行考核。

  科技贷款业务的风险收益显著不对称。如果仅靠存贷差来获利,科技支行很难实现盈利或盈利甚微。那么,如何实现科技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农行无锡科技支行在同业中较早试点了期权贷款业务。目前,这种期权贷款业务主要通过“贷投结合”的方式完成,农行首先对企业进行信贷扶持,企业许诺在特定时点,将一定比例的债权转化为股权,这个比例一般在5%以下。不过,由于商业银行目前还不容许直接投资,银行一般采取和第三方合作的方式,通过股权投资机构达到“曲线直投”的目的。

  “和风险投资机构VC相比,通过科技银行获得融资支持,企业发展的优势更大。银行信贷资金的成本肯定比VC要低,VC往往会提出更多苛刻的条件,如压低企业股价、要求获得更多的股权等。而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都较少,如果VC过早介入,会稀释企业过多股权,这肯定是企业创立者不愿意看到的情况。若以‘贷投结合’的方式先获得成长资金,缓冲股权投资时点,待企业壮大时再引入VC,原有股东能获得更大的收益,企业的价值也能得到更充分的体现。”无锡农行负责人说。

  目前,按照“双方自愿、不影响股东控制权、不干预日常经营、价格市场化”的原则,通过“贷投结合”的新金融服务方式,农行无锡科技支行已和无锡凤凰半导体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成贷投期权合作。

  量身定制产品与流程

  “科技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以“贷”、“投”结合为主,但鉴于当前分业监管的实际,“科技银行”目前支持科技型企业还是以“贷”为主。“轻资产、高成长”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企业时,应当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流程与产品。

  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农行江苏分行创新设计了“金科通”系列信贷产品,降低了科技型企业的信贷门槛,对企业的资产、销售、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作刚性要求,更注重企业的现金流和成长性;突出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在担保方式上作出重大创新,重点创新并推广了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产品;创新企业信用贷款方式,推出包括股东信用保证贷款、订单融资、信用贷款等信贷产品;产品利率定价一般在基准水平,部分上浮不超过30%。

  在业务流程方面,坚持本地化运作,授信和放贷全部在无锡本地完成;开辟科技信贷审查审批的专业化快速通道,实行专人审查、审批,一般3天之内完成审批,效率提高一倍。

  此外,农行江苏分行对科技支行单列信贷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即批即放,不受贷款规模限制;对科技支行的贷款风险容忍度从1%提高到3%。

  期盼制度突破

  如今,在“科技银行”这一新兴领域探索的“先行者们”,感觉到有太多制约发展的障碍需要靠制度“松绑”,机制完善、市场健全来逐步破除。

  浦发银行与硅谷银行设立的合资银行,能否实现制度突破,业内拭目以待。对企业股权投资能否如约行权,目前也处于“制度真空”。不久前,某国有银行按照约定欲对一科技企业债权转股权时,由于企业认为银行分割收益太多,行权遭遇强烈抵制。

  农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专利申请历时约在2年左右,造成部分科技型企业难以及时获得融资支持。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使银行难以将质押的知识产权变现。此外,目前市场也缺乏优秀的中介机构和评估人才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和后续监测、管理。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蕴含高风险,应当建立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专家认为,目前风险补偿来源较少,应当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借款人共同筹集资金的风险补偿长效机制。

  “增大产品创新空间,需要建立一套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信贷评估系统。”农行无锡分行负责人建议。(周萃)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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