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武汉市税务局获悉,全国小微企业再获减税利好,武汉市96%的企业将不同程度减税。
据悉,新一轮小微企业减税举措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高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放宽后的条件为从事国家非禁止和限制行业,且企业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以下的企业;二是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不用再缴纳增值税。
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5%和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比此前25%的法定税率,优惠幅度达67%至80%,全市企业优惠覆盖面也提高至96%。
据测算,武汉市今年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额20亿元,与2018年相比减税额增长一倍多。
同时从武汉市税务局了解到,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税;同时,不动产销售额可以在当期月销售额中扣除,不算在销售额中计算缴税。如果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按月分摊后不足10万元的,也将免缴增值税。(贺亮)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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