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鼓楼区推出扶持企业上市“榕树计划”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9-26





  19日,福州市鼓楼区召开第二届服务企业大会。会上发布《打造企业上市高地“榕树计划”》,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补助。


  目前,鼓楼区拥有境内外上市企业25家,占福州的30.12%。为加大扶持企业上市力度,鼓楼区此次推出“榕树计划”,分为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阶段,出台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协同作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实施分步精准滴灌补助、优化上市企业人才服务等十项具体扶持举措。


  起步期:梯队推进,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公司等服务机构协同作用,促成落户鼓楼区企业在5年内完成上市的,对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引进外地上市公司主体迁址鼓楼区的,在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关系变更后,对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


  成长期:分类指导,联动服务。对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协议的企业,在向福建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后,在省、市补助金额基础上,由区补足至50万元。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积极参与拟上市企业Pre-IPO轮的增发融资项目,融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不高于5000万元的配套不高于50%,融资额5000万元以上且不高于1亿元的配套不高于40%,融资额1亿元以上配套不高于30%。


  同时,实施分步精准补助,包括对成功上市挂牌交易的企业,按企业上市前三个自然年区级实得财政贡献逐年增量部分的75%予以补助;对通过各种形式兼并重组实现沪深主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在省、市补助金额基础上,由区补足至200万元;新迁入鼓楼区企业3年内成功上市的,除享受企业上市各项补助外,另由区补助100万元;外地已上市企业主体迁址本区的,在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关系变更一年后,在省、市补助金额基础上,由区补足至200万元,等等。


  成熟期:鼓励投资,安商稳商。已进入上市实质程序但尚未上市交易的企业租办公用房,租金每年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5%予以补助,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3年;新购办公用房的,给予1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综合以上各项扶持补助政策,鼓楼企业如果在科创板上市,最高可以获得2000万元补助;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最高可以获得1750万元补助。(记者:段金柱 通讯员:彭辉、谢赟星)


  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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